不支持Flash
|
|
|
外管局调整保税区外汇管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6日 08:1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报讯 为改善海关封闭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便利区内企业贸易投资,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了《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办法》从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立、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购汇与结汇、资本项目投资与对外担保以及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等方面予以进一步便利,实施与保税监管区域外同样的政策。 外汇局人士称,近年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港、综合保税区、跨境工业园区等不同类型保税监管区域发展迅速,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促进高科技和高附加值产品贸易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为适应保税监管区域功能进一步拓展和转型的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并颁布了《办法》,对现行适用于不同保税监管区域的多项外汇管理政策进行整合,对滞后于保税监管区域发展的政策进行调整。 (贾 壮)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