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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号文实施大限将至 港商紧急抱团自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2日 11:09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杨兴云 深圳报道

  “44号文对珠三角整个加工贸易行业的冲击太大了。”这是黄汉新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的第一句话。他认为,这个文件全面执行的最终结果就是使珠三角“人走楼空,出口滑坡”。

  黄是港资企业深圳沙湾电机电业制造厂总经理,同时也是深圳市加工贸易企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44号文,即7月2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2007年第44号公告,公布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共计1853个品种,占全部海关商品编码的15%。公告显示,对列入限制类的商品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新政策将从8月23日正式实施。

  此举意味着,企业在进口原料时,需要将相当数额的保证金存入海关指定账户,待出口核销后,再拿回保证金。保证金根据企业信用级别收取进口料件应缴税款的50%或者100%。

  黄汉新表示,实施保证金制度后,如果按合同计算,一个合同期一般是半年,保证金包括增值税、关税、进口环节税等等,对企业来说,金额相当大,而合同执行完毕核销又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届时已交的保证金尚未拿回来,却又要交新的保证金,“企业资金压力非常大”。

  这一新政,引起珠三角港资加工贸易企业的强烈反弹。香港特区政府驻粤办正在广泛收集港商意见,并通过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向

商务部反映,并积极与广东、深圳政府部门沟通,表达他们的忧虑与诉求。

  黄汉新介绍,深圳现有的一万多家工业企业中,70%属于加工贸易企业。

  此前刚刚出炉的由香港特区政府牵头的大珠三角商务委员会研究报告显示,若国家有关加工贸易政策进一步收紧,甚至全面撤销相关税收优惠,珠三角将会有1500家港资企业停产,而有意停产或缩减生产规模的厂家更达1万家,占珠三角港商的21%。

  去年11月,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就曾公布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然而由于遭遇港资加工贸易企业的强烈反对,最终调整被“暂缓一年”。

  忧虑

  黄汉新向记者透露,8月15日国家有关部门将到深圳就相关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加工贸易企业对44号文的意见。

  “为什么44号文下发以后才来调研?”黄汉新对此不解,“任何政策都应该是在调查之后才出台。”

  黄汉新表示,加工贸易行业对特区以及整个

中国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是“举世瞩目的”,不但解决了几千万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还为国内带来了资金技术和市场,培养了大量的技术及管理人才。

  黄认为,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价格下跌、

人民币升值、工资增长以及明年企业税率调整等问题,“整个加工贸易行业正在经历一个艰难时刻”,在这种时候宣布实行保证金制度,是雪上加霜,“不合时宜”。

  但香港特区政府驻粤办经贸关系总监彭韶麟,则对新政表示理解。新增商品类别主要涉及劳动密集型行业,都属于较低层次的加工贸易,调整势在必行。

  但他同时表示,这些行业恰恰是港商在珠三角企业的主要领域,对港商波及面极广。

  据悉,7月30日,包括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香港工业总会、香港总商会及香港中华出入口商会在内的香港五大商会负责人前往广州,与广东省外经贸厅召开闭门座谈会。

  据参会人士介绍,广东省外经贸厅厅长梁耀文以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全部到场。当天下午,五大商会的代表随即赶往广东省政府,与广东省常务副省长汤炳权会晤。

  诉求

  黄汉新表示,希望政府在体谅企业困难的前提下,采取更加弹性的政策。

  参加闭门会谈的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常务会董梁伟浩建议,希望相关部门能推出一站式服务,方便港商尽快办妥转为三资企业的申请。他认为,在新措施下厂商需要先提交保证金,并要完成整份合约内容才能领回保证金,企业压力太大,产品转内销时也会遇上困难,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提供缓冲措施。

  此外,也有港商建议,可否适当降低台账保证金比例。

  另外,一些港商反映,国家新的加工贸易政策只是按产品税号分类,没有加入生产技术水平及自主品牌、自主设计等因素,这样不利于支持珠三角庞大的港资加工企业向自主创新方面转型。

  香港工业总会副会长刘展灏认为,新规定令企业资金难以周转,加上部分执行细节不清晰,有厂商忧虑前景,打算结业。

  与此同时,也有在珠三角投资的港商认为要求过于严格,“这样我们会很难做,国家应该给港商一个优惠期。”

  事实上,除了积极与内地沟通外,一些港商及行业协会还积极到内地考察,了解港企转移事宜。

  据了解,44号公告发布之后,广州外商投资企业商会有关负责人即带领会员企业,跑遍八省14个城市,考察投资环境。

  广东省经贸委一位主管处室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加工贸易新政的出台,不仅将影响港商的利益,同时也将对广东的经济增长及出口地位造成很大影响。

  他表示,广东省经贸委及有关部门将会与港商充分协商,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统计显示,2006年,深圳市加工贸易高新技术产品出口523.1亿美元,占加工贸易出口的56.9%。根据深圳有关部门的初步预计,即将到来的加工贸易新政,将会给1400多家企业造成直接影响。

  另据香港媒体报道,国家商务部产业司司长王琴华日前对港商的要求进行回应时表示,这次限制加工贸易措施,本来要在今年5月即出台,但咨询香港特区政府和业界意见后,才应香港方面要求,推迟至8月推出。而且在过渡期8月23日前签订的加工贸易合同将不用缴纳保证金。

  据她透露,今年下半年将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的管理,加强准入管理,纳入环保考量等,并在听取地方和行业意见后,年内可能再公布新的加工贸易限制类或禁止类名录。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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