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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滇藏青12地市州成立食品药品联合打假协作组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9日 22:53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8月9日电(记者 肖林)9日,来自四川、云南、西藏、青海4省区毗邻的12个地市州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人,齐聚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共同发起并成立了川滇藏青毗邻地区食品药品联合打假协作组织,并就建立高效、快捷、协调、有力的跨地区联合打假机制,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效率,保障民族地区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等重大问题达成了共识。 在9日召开的首届川滇藏青毗邻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区域合作联席会议上,12个地市州签署了《川滇藏青毗邻地区食品药品监督区域合作协议》,以“整合资源,规范市场,携手进步,共谋发展,构建食品药品监管区域合作新机制”为主题,明确在12个地市州及所属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实行统一的案件受理、接办和转办制度。 对于4省区12个地市州内发生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举报人可以就近向其中一个地市州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举报。受理举报的单位无权处理的,及时把案件转交给有关省区处理。对跨省、地市州的案件协查,无论电函委托或直接派员调查等方式,有关地、市、州县均应给予密切配合、优先安排,协查结果各自送上级总联络员书面备案。对协作区域内涉及到跨省地市州并有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重大影响,需要紧急控制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立即启动大案要案查处联动机制。首发区域将及时知会涉案区域的总联络员,涉案区域的总联络员立即通知各自的联络员展开调查,并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在区域内予以通报。 川滇藏青毗邻地区12个地市州主要为少数民族聚居的高原地区,地域广、人口稀,交通不便,食品药品打假执法成本高。经过协作各方多次沟通协商后,形成了“打破行政区划格局,优化整合监管资源,联合整顿市场秩序,保障饮食用药安全”的共识,探索建立起了跨地区、开放性的食品药械联合打假协作组织和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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