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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要求依法严处乱涨价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 10:41 法制日报
杜绝价格串通 哄抬价格 价格欺诈三类行为 本报北京8月6日讯 记者李立 针对当前农副产品市场涨声一片,国家发改委在近日发出的《关于切实抓好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要求,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查出来的乱涨价案件,一经核实,要依法从快从重处理,绝不让违法者在经济上得到好处。 国家发改委为此发出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突出重点行业,对本地区所有食品制造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逐个进行拉网式检查;突出重点品种,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及其食品制成品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三类不正当价格行为。 通知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建立与工商、公安、质检、宣传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除给予经济处罚之外,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直至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国家发改委同时指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把握好政策界限,严格区分成本推动正常转嫁与借机哄抬价格的界限、区分企业自主定价与串通涨价的界限、区分价格信息服务与操纵价格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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