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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不可以变成私积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1日 13:24 新闻晚报
山东2006年度审计报告显示,中国网通山东省分公司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15%,月人均缴存6389元;而济南水箱厂缴存比例为4%,月人均只有11元。公积金缴存金额悬殊近600倍,让人倍感震惊。这样的住房公积金,究竟是“公”积金,还是“私”积金? 住房公积金既然叫“公”积金,那么,“公”字预示下的公平、公正,便是其不容含糊、无可辩驳的核心品质,这其中就应包括公积金缴存在不同行业、单位的公平和公正。显然,同城企业职工高者缴存6389元、低者缴存11元的现实,已让这一品质沦丧。公积金越来越蜕化为少数特殊阶层服务的私积金。 对于这样的公积金“私”化局面,我们仅指责那些多存多缴的行业或单位显然未及要害。真正要害在于现行公积金制度本身,在于其本身的种种缺陷。 要根本改变公积金“劫贫济富”的不“公”现状,必须从改革和完善公积金制度着手。如废除当前依行业工资计算公积金缴存数额的做法,以“社会平均工资”取而代之。对于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社会人员,政府财政应适当补贴。 当前,住房问题日渐焦灼,对此,政府应怎样作为?在我看来无非两个方面:其一,通过降低房地产开发成本、规范市场秩序,增加住房供给;其二,通过特定的制度安排,提高公众的住房消费能力,而一个真正公平公正的公积金制度,正是这样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 广州日报供 作者: □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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