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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征信管理条例争取早日发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1日 02:45 第一财经日报

  霍侃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在“征信产品在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国际研讨会上透露,目前人民银行正在修改完善代国务院起草的《征信管理条例》,抓紧上报,争取早日发布实施。

  苏宁强调,保证征信业健康发展首先是加强征信立法,为征信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央行2005年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规范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运行,保护了个人合法权益和信用信息安全,为更高层次的征信立法提供了实践基础。

  目前,人民银行已经组织银行类金融机构建成了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分别于去年1月和7月正式运行,为5.6亿多自然人和1160多万户企业建立了统一的信用档案。两个数据库的网络已经覆盖全国各地,可以支持任何一个机构从任何一个省、市、县的接入,已经覆盖

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和
住房公积金
中心。

  “担保公司、租赁公司、电信企业和公用事业企业等机构加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工作也正抓紧研究和试点。”苏宁介绍。

  在数据库的使用方面,苏宁介绍,部分银行把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纳入了个人和小企业贷款的电子流程,信息使用方式也从简单查询发展到了建立定量模型阶段,初步实现了个人和小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的量化管理和风险定价。

  苏宁强调,下一步在征信体系的建设中,金融机构和其他授信机构要高度重视数据质量问题,把提高数据质量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而且要培训信贷员妥善回复拒绝的贷款申请,避免将拒贷的矛盾集中于基础数据库,给老百姓造成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黑名单”系统的印象。

  苏宁昨日还在同一场合表示,《物权法》为应收账款担保融资提供了法律依据,希望各机构能深刻领会《物权法》关于动产担保的精神,积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研究和探索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苏宁介绍,为促进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发展,目前人民银行正在积极筹建基于互联网的全国集中统一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并计划于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正式实施时上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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