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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反洗钱过程中要合理保护个人隐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7日 03:31 第一财经日报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局长唐旭昨日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指出,在开展反洗钱工作的过程中要有效、合理地保护个人隐私。

  “在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在《反洗钱法》制定的时候就看得很重,希望尽可能地保护个人隐私。”唐旭说。

  唐旭介绍,《反洗钱法》里明确规定要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及义务,依法获得的客户身份信息要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

  同时,《反洗钱法》中规定涉及反洗钱管理、监督的部门、机构,在履行反洗钱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客户身份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调查,用在别的方面属于违法行为。

  此外,《反洗钱法》中还规定,司法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客户身份信息只能用于涉及反洗钱的相关资料和刑事诉讼。“所有这些涉及客户身份信息的资料都会统一送到反洗钱监测中心,统一保管。”唐旭介绍。

  唐旭还分析了当前洗钱行为容易隐藏的领域。他表示,洗钱行为的行业分布特征并不是特别明显。但是,通过金融机构作为主体来进行防范,就很容易发现洗钱的踪迹。并且,其他一些行业也可能涉及到洗钱。他说:“律师和会计师的客户有可能在洗钱,他们也有可能知道;我们不排除个别的专业人士也帮助他们洗钱。这些也可能是洗钱高发的行业。”他还指出,当前“经济发达地区洗钱的案子发生概率比较高”。

  唐旭介绍,从目前来看,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获得洗钱线索,一是数据分析;二是柜台人员报告的可疑交易;三是媒体上出现的一些报道;四是个人举报。

  对于那些有洗钱后果的金融机构,唐旭表示,金融机构违反反洗钱规定最高可罚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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