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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医保补贴因地制宜补需还要补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6日 01:56 第一财经日报

  从先行试点城市看医保“第三张网”:

  汪言安 邢少文

  随着《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的公布,“全民医保”终有雏形。

  “启动城镇居民非就业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划,有承前启后的意义,也是实践中国政府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向联合国作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障’的承诺。”

  曾亲身经历了中国城市、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变革并参与研究的苏州市卫生局原局长,医保卫生专家周寿祺教授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如是说。

  试验早已先行

  据周寿祺介绍,在《指导意见》发布之前,从2000年以来,江苏、浙江和广东等沿海发达省份的数十个城市已展开了试点工作,并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因此,此次全国性试点的条件已相当成熟,这也是政府敢于提出在2008年初就出具评估报告,2009年将试点城市扩大80%的一个前提。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胡善联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认为,三年内全国全面推广的可行性还是很大的,“新农合”制度进入轨道用了五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推广的难度应该比“新农合”小,对参保人员的宣传并让其接受比较容易。

  据周寿祺透露,目前在浙江的嘉兴、义乌,江苏的镇江、江阴,江西的南昌以及广东的中山、佛山等地,均在这几年开展了城镇非就业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试点。

  这些城市在试点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关于筹资水平、基金管理以及财政投入比例的争论,“争论还会持续直至这个政策完善。”

  周寿祺举例说,从2004年开始试点的苏州市,现在城镇非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已由3年前的100元升至300元,政府的支付额也由150元增加到350元,筹资水平大幅提高。

  以目前各地已经开展试点的情况来看,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财政补贴和个人(家庭)缴纳比例也不一样,有些地方财政补贴占比50%,个人(家庭)缴纳只占50%。而在部分东部地区,财政补贴占比更大,有些甚至达80%。

  虽然《指导意见》已明确提出补贴不低于40元/人/年,但并没有一个统计数字来表明到底需要多少钱,才能满足实现城镇非就业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对此,胡善联认为,各个地方不一样,有些地区高,有些地区相对低一点。随着制度的试点和完善,水平会慢慢往上升。

  对于具体的财政投入额度,胡善联认为,要以各地情况来分别进行科学的预算。

  而以现有两亿多城镇非从业居民的情况来看,如果按照财政补贴不低于40元/人/年来匡算,一年财政支出也要近百亿元。

  仍期待整体配套

  对于这个“救命钱”的管理,周寿祺认为,原有经验本来足以保障这笔钱的专款专用,实现正常运作,但要提防一些特权阶层介入的干扰,导致医保基金管理出现问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昨日也表示,这项医保基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基金安全。

  而在财政补贴能不能到位的问题上,胡善联认为“应该建立一个政府问责机制”。“但这也跟医保制度实施成熟度有关,比如‘新农合’,刚推行的时候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有不按时到位的情况。”胡善联说。

  胡善联还表示,现在出来的仅是公共财政补“需”方的一个政策框架,接下来还会有整体的医改方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只是一个方面,公共财政补“供”方也必不可少,这决定到医保决算水平的效率,比如农村卫生站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共设施建设,这些财政投入都是必需的。

  “在补需的同时,也要协调好供方的关系,不管是补‘供’方还是补‘需’方,都要明确政府的责任。在补需同时,是否也应该保留着医疗机构市场化的一面呢?”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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