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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将适时上调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险限额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5日 13:53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24日讯 记者陈晶晶 实习生张希睿 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在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保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上调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险限额,费率调整幅度较大时保监会也将召开听证会。 机动车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的强制保险业务。袁力表示,保监会接到的投保人意见主要集中在交强险基础费率和保额两个问题上。关于交强险基础费率是否需要调整的问题,保监会已要求各保险公司对交强险的经营情况进行核算,并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袁力说,目前这项工作尚在进行之中,一旦完成,保监会将会公布各保险公司交强险专项审计报告及负责审计注册的会计师名单。保监会还将根据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亏损情况,依法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调整保险费率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将进行听证。 本报北京7月24日讯记者陈晶晶曾带领近900名网友质疑保监会交强险政策的律师刘家辉今天告诉记者,其向保监会提出的交强险行政复议申请19日已被受理,目前正在等待保监会的正式答复。 继今年4月底“上书”保监会申请交强险听证被拒绝后,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刘家辉通过腾讯网授权,征集了近900名网友共同将保监会告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确认保监会行政许可程序违法,判决被告在补正程序后重新作出交强险行政许可,并且撤销保监会作出的《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行政许可听证申请的复函》,判决保监会重新作出交强险行政许可听证答复。 7月12日,北京市一中院以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为由,将诉讼材料退回给了刘家辉。随后,刘家辉代理的车主刘女士7月16日向保监会提出了交强险行政复议申请,继续要求撤销保监会关于“现阶段不需要举行听证”的答复,并请求保监会按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举行听证会。 刘家辉告诉记者,7月19日她已接到保监会电话通知,复议申请已被受理。保监会法规部已将复议申请的有关资料转送至保监会具体承办复议答辩的部门,即保监会财险部和法规部的法律事务处。这两个部门将在10日内代表保监会提出书面答辩意见,并以邮政快递的形式送达于刘家辉。同时,保监会将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供律师查阅。 刘家辉认为,交强险实施一年多来,广大车主对“无责任赔付导致全责方不当得利”、“保费过高隐藏暴利”、“保障过低无法实现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及时救助”、“费率厘定、决策程序不透明”、“救助基金从交强险中提取加重投保人负担”等规定争议很大。不久前黑龙江省某市又出现“交强险可打5折”的新闻,更引起人们对交强险的利润、用途、决策程序等问题的关注。 “我们希望通过复议或诉讼,督促保监会真正维护投保人的利益。”刘家辉说。 据了解,行政复议决定将在收到复议后60日之内作出,需要延长的,报经保监会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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