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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商业储备市场促石油储备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3日 01:40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钟晶晶)“所谓的四级石油储备体系,更多的是从商业储备角度来理解的。即国字头的三大石油公司也应有义务进行一定的商业石油储备,譬如说保证2个星期的全国供油需求。这将有利于抑制国内炒家抬高石油价格,有利于稳定国内石油供应。”中国能源网信息总监韩小平说。

  消息人士透露,在商业石油储备这个市场中,地方政府正在唱主角。沿海地区一些省份如广东省已开始建立商业石油储备,储油市场也相应诞生。有些地区甚至出现了专业储备公司,拥有专业的知识和技术以及储油设备。理想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甚至可以公开招标。目前,地方政府储备的都是成品油。

  分析人士指出,形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地方政府从自身利益考虑出发的,有些省份

能源需求很大,但是自身没有多少产量,这些石油储备将有利于一些关于民生问题,以备如电厂、重要企业生产缺电的情况。

  但是各个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不同,这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各地区的不平衡。“国家应该掌握全国石油储备的情况,包括各地的商业储备信息。这也催促国家要出台《石油储备法》对于战略石油、商业石油的储备何时能动用这些重要问题做出规定。”韩小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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