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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获批成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 17:39 新民网
【新民网·独家报道】7月18日,新民网从国土资源部获悉,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已正式批复国土资源部,同意设立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据新民网了解,中编办批复的主要内容是,同意设立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财政补助事业编制30名。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实施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投资项目的立项、监管、评审验收和成果处置;监督、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股权;申请登记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独资项目的矿业权;研究实施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制度。 据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筹备办公室主任程利伟介绍,中央地勘基金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共同管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共同组建了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为组长、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为副组长的中央地勘基金领导小组,负责中央地勘基金重大决策;同时,在国土资源部设立中央地勘基金管理机构,负责中央地勘基金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 中央地勘基金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三部分:一是负责中央地勘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二是持有和管理以折股形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的股权;三是作为探矿权人,申请办理中央地勘基金投资项目的探矿权登记,并承担探矿权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按照有关要求,对国家矿业权储备实施管理和监督。 程利伟介绍说,中央地勘基金鼓励各种所有制的投资主体参与项目合作,但不与社会资本争项目,企业或社会投资人独立投资的项目,中央地勘基金一般不参与。(新民网 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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