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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滨:一个当过保险业务员的律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 16:46 法制日报

  

李滨:一个当过保险业务员的律师

开庭间隙的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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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孙继斌

  李滨是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2006年7月之前在哈尔滨执业。在法律界和保险业内,特别是在黑龙江的法律界和保险业内,不知道他的人不多。他所以出名,是因为他总和保险公司“较劲”,所以也导致对他的评价不一。找过他代理保险纠纷的当事人和媒体对他多有褒扬,同行对他评价不一,而省内的各保险分公司则对他更是“另眼相看”。不仅如此,8家保险分公司还联名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他并要求吊销他的职业资格。这名被8家保险公司联合举报的“保险专业律师”到底与别人有着什么样的不同?

  “不谦虚”的工科出身的律师

  李滨1990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系。1997年在保险行业里当兼职业务员。1999年,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随后加入律师事务所成为执业律师。2000年———2006年7月,在黑龙江省先后执业于黑龙江达明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

  2002年6月8日,考取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2006年7月6日起,执业于北京中市高盛律师事务所。

  说起如何成为代理保险官司的律师,李滨说:“我曾当过兼职保险业务员,所以掌握了保险及与于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并且对我国各保险公司的运作方式和经营理念有所了解。在做保险代理人期间,我发现现行法律对保险消费者的保护是不全面和不足的,我对保险产品的条款的通俗性、合理性、价格的公平性不完全认同,并认为现行承保体制可能会引发大量的保险纠纷。所以我就辞职,参加了律师资格考试。执业六年来,我的业务方向定位于保险、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较强的领域。”2004年5月,他还自己创办了保险消费者权益网站。

  李滨曾对媒体表示:“不谦虚地说,我是省内代理保险业务纠纷最专业的律师。”“哈工大计算机专业四年的大学生活培养了我缜密的思维,律师资格和保险经纪人资格两个含金量颇高的‘硬件证书’证明了我的实力,近百起保险纠纷案件的处理积累了我丰富的实践经验”。

  正是因为这样的专业和自信,才让他有做出公开揭露保险业隐性“霸王条款”,“上书”、“状告”保监会这些举动的底气。

  向“20元航意险”说“不”

  李滨在业界成为争议人物,很大程度上因为他曾宣称“20元航意险只值1元”和交强险“无责赔付没有法律依据”等观点的提出,并就上述问题上书中国保监会。中国保监会回函表示,李滨律师的观点有一定的超前性和针对性,中国保监会表示将会在以后的监管政策的制定上予以考虑。

  2006年1月25日,李滨乘飞机到北京出差,在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购买了一份“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份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等9家保险公司共保的航意险,保费20元,航意险的保险期限是从被保险人通过机场安检开始到抵达目的地走出舱门为止。

  就这份保单,李滨提出质疑。他认为,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由“共保体”统一销售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违法行为。在市场经济下,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力倡导费率市场化的今天,“共保体”的存在制约了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空间;限制了保险公司之间的价格竞争。随后,李滨致函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议停止销售从登机起到旅客到达目的地走出机舱止的价格20元的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纠正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由“共保体”统一销售的违法行为。

  “为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无可指责”

  李滨认为自己与保险“结怨”的原因就是为保险消费者维权专打保险官司引来的:“我曾成功代理多起保险消费者诉保险公司保险理赔纠纷胜诉案;通过非诉讼方式帮助保险消费者解决理赔纠纷30多起;通过为保险消费者提供咨询,避免了100多起由于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误解,而可能引起的保险合同纠纷的案件;接受媒体有关保险稿件的采访,发表许多点评文章;通过自建的“保险消费者权益网”网站及电话为全国保险消费者解答许多保险类的咨询问题。”

  李滨说,作为保险消费者合法利益的维护者和代言人,纠正保险公司一些错误的拒赔案件的执业行为是无可指责的。保险公司作为具有强大经济实力和具备强大法务实力的经济实体,其应该具备设计公正、通俗、定价合理的能力,也应该具备作出正确理赔决定的能力。李滨称,在近几年的执业过程中,他对“房贷险”、“航意险”、“投资类保险”及“交强险”等保险产品,从保险消费者的角度就保险产品费率的合理性、合同条款的公平

  性所提出自己的观点,是负责任的,无可指责。

  李滨说:“事实上,很多普通保险消费者,并不能把保险条款都弄明白,在与保险公司发生理赔纠纷时,就需要专业的律师为他们代理诉讼或是解疑答惑。我接受保险消费者的委托,通过诉讼和非诉讼方式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是正常的执业行为。如果因此就要受到保险公司的诋毁,这是不公平的。如果这样,今后还有谁敢替消费者说话?”

  “应该感谢我对他们错误拒赔案的纠正”

  接二连三的维权引发保险业界的不同声音。有人认为,李滨过于纠缠保险公司,明显戴着“有色眼镜”。更有业内人士直指李滨维权是假,炒作是真。

  对于这些议论,李滨觉得不屑。他说,如果只为了炒作而不惜冒着被随时踢出局的危险,得不偿失。保险业的隐性霸王条款并非只有他一个人能意识到,但是公开地将其揭露出来只有他能做到。他说他从做律师的第一天起,就立志要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直言不讳,不管他是否在借助媒体炒作自己,但是他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市民对保险知识的了解,客观上避免了消费者利益的损害,这是许多律师难以做到的。业界虽然对不“消停”的李滨议论纷纷,但都很佩服他的执着和勇气。

  李滨表示,保险业内已经养成不好的风气———不用鲜活的案例来向普通的老百姓传授保险知识和保险理念,不用最通俗的语言将保险条款如实告知投保人,极力反对不同的声音的出现。只有挑起的争论多起来后,道理才会“越辩越明”。

  在给律师管理部门的汇报中,李滨说:“就黑龙江保险市场而言,上述八家保险公司几乎可以占到寿险市场份额的95%、财险市场份额的60%以上。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作为保险消费者利益的代言人,我在执业的过程中帮助上述8家保险企业纠正了几十起保险公司错误的拒赔案件,这些案件如不是由于我的有效介入,将严重地侵害保险消费者的利益,影响保险合同法律关系的和谐,影响保险业的行业信誉。作为一个个声称要做成讲信誉的‘百年老店’的保险公司来讲,其应该感谢我对他们错误拒赔案的纠正,而不应该‘怀恨在心’”。

  李滨向记者表示:在现阶段,不很好地解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保险业的做大做强和又快又好的发展目标只能是一个良好的愿望和想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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