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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富:年金受托人须当好牵头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 00:22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秦 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日前在出席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与中国民生银行联合举办的中国企业年金系列论坛时发表了题为《推动企业年金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讲话。 刘永富强调指出,在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设计中,明确规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必须引入符合条件的受托人,受托人拥有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法定权利。受托人将在企业年金运营环节中承担“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策略”,“选择、监督、更换其他管理人”等重要职责,是企业年金运作流程中的“牵头人”,需要指挥、调动、协调其他三方管理人,共同高效地完成企业年金的管理服务。最为重要的是,受托人要对基金的投资和运营结果承担最终责任,这将有效保证他对其他三方管理人进行公正选择并进行有效监督。因此,要进一步研究受托人的法律责任、管理监督。促进受托人朝着专业化和职业化方向发展,以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刘永富说,在企业年金管理运营中,资产必须实现保值增值,但又不能冒很大风险,这就要求受托人制定企业年金投资策略时,必须遵循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是要通过各种基金报表制度和投资分析系统,借助一些有效的指标分析体系,量化和监控投资组合面临的市场风险。二是要区别不同风险的特性,采取不同的策略。再有就是要充分发挥各方制衡的有效机制。企业年金的市场参与机构,包括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既在进行实际的业务操作,也在负责对其他环节进行监督。按照制度设计目标,账户管理人是信息管理中心、托管人是资金保管和监督中心、投资管理人是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三方管理人在各自的领域内各司其职,按照受托人与其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进行管理,并接受受托人的监督。这样的分工安排,能够促进各方管理人提升其专业管理能力,使企业年金基金能够获得高品质的高效管理服务。 刘永富指出,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经过十几年的改革探索,在制度框架、治理结构、市场运营机制建设等方面有了良好的基础,形成加速发展的势头,到2006年底,有24000多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达到964万人,积累基金910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 刘永富说,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年金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因此,我们必须找准工作的着力点,推动企业年金更好更快地发展。 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要根据企业年金发展需要,制定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年金的进一步发展。制定基金集合计划的管理办法,解决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问题。建立企业年金信息披露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要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企业年金的源头在企业。提高企业和职工对建立企业年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希望企业家着眼企业的长远发展,在搞好当期分配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政策积极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为职工谋取长远利益,增强企业凝聚力、竞争力,为企业的长远发展着想。同时,要引导职工认识到自己是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最大的受益人,积极关心和参与企业年金计划。 三要加强对企业年金计划的合规性监管。重点把握以下几点:一是企业应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基础上,坚持集体协商原则,提高工作透明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大多数职工利益。二是坚持效率优先和促进社会公平有机结合。只给高管或少数骨干人员建立的企业年金是不行的,但资金分配也可以与职工个人贡献挂钩,合理拉开一定差距,对劳动模范、科研人员、有突出贡献者适当倾斜。三是处理好在职职工与已退休人员待遇的关系。企业建立年金制度时,可以根据本企业经济承受能力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采取追记或一次性补偿等办法,让已退休人员参与企业年金的分配,将有利于制度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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