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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题人情社会 温州启动政府公信度考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5日 09:58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张延龙 温州报道

  已经习惯了比别人“走快一点,走早一点”的温州人,在政府体制改革与宏观经济管理体制的创新上,又有新的尝试。

  日前,温州出台的一份有关“政府公信度考核”的文件引来种种赞誉,亦伴随着层层质疑——温州已经把改革的触角伸向了更深入的领域。

  一份文件

  最近,中共温州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文件,要求把“政府公信度考核”纳入当年市级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所谓“政府公信度考核”,包括了社会各界评议机关考核的“万人评议”和由平时投诉情况决定的 “机关效能评议”。

  质疑声随之而起,有观点认为,政府肩负多方面的利益,难调众口,政府的作为不能仅从服务态度方面进行评议;从操作上看,“万人评议”从人员构成、打分过程,到最后的奖罚效果,都有种种不可测因素。

  “之前我们其实就开始做‘万人评议’和‘机关效能评议’了,今年只不过是把两者纳入考核体系”。温州市人事局副局长、温州市行政学院副院长陈玉多取出了厚厚一叠文件,文件显示,从2003年起,温州开展“效能革命”,进行机关效能监察,2005年,温州开始进行社会各界评议满意和不满意活动。第二年,温州市房管局、卫生局被评为“不满意单位”,在当地媒体上公布。

  据此文件,对温州市级机关的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为百分制,其中工作目标满分70分,共性目标满分30分,在此基础上,若在“万人评议”中被评为满意单位可加5分,被评为不满意单位扣5分,受效能投诉的单位经过查实最高扣5分。换言之,政府公信度考核最高可造成15分的分差。

  “其实力度是非常大的,一般来说,分解到具体的部门单位工作目标可能有几十项,每项只有两三分的分数。”陈玉多解释说。

  当地一位政府部门的负责人亦表示,“如果在政府公信度考核上面不合格,可能意味着今年许多工作都白干了,在考核上得不到体现”。如果在目标绩效考核中被评为 “告诫单位”,该单位将被扣发年终目标考核奖的一半。“也就是说,一个工作人员平时的办事服务态度,可能会影响到年底单位所有人的年终奖”。

  “由于此前已经在开展相关的工作了,这项工作的推行并没有遇到什么不同的声音,基本上没有遇到不理解的情况。”陈玉多说。

  “人情社会”

  “‘人情社会’的现象在温州特别严重,我们希望通过种种制度给政府公务人员戴上‘紧箍咒’,给单位增加压力,变管理为服务,”温州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副处长曾瑞华说,“现在最重要的是转变观念。”

  浙江当地一位知名经济学家此前在批判温州模式时表示,“公共权力与私营经济两者不断地相互渗透,形成了一张‘不可触摸的网’,阻碍了温州经济社会的对外开放”。很长一段时间,温州人习惯了通过亲友办事,“去单位办事前,先打电话问问朋友在不在,温州是传统有这个观念的”,曾瑞华说。

  “以往温州也搞评议活动,往往是各单位之间,或者上下级进行评议,那些关系好的单位可能得分就高一些,往往流入走过场,没有一个客观标准,都是感性认识。”曾瑞华并不讳言。

  而“万人评议”的人员构成包括了各个层面——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般群众、企业代表、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其中一般群众的比例约占60%,名额下发到各居委会,由各居委会推选。

  很多人认为,公众评议可能对有些政府部门不公平,譬如档案局、发改委,一般的老百姓对这些部门的工作根本接触不到,如何进行打分,而有的部门又时时跟老百姓接触,矛盾面很大,这也会造成群众在打分时有所偏颇。在70个评选单位中,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卫生局等19个单位被列为社会服务相对较多的政府部门;而政府办公厅、档案局等29个单位被列为社会服务相对较少的部门,另有人大、政协机关及党群部门22个。

  2006年,温州市房管局被社会评议为“不满意单位”,“老百姓都觉得房价高,自然在评议的时候分数会打低一些。虽然房价高是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但作为房地产宏观调控的负责部门,为此确实也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陈玉多说。

  “其实所有的部门都是跟老百姓有接触的,当然有的接触的多,有的接触的少,接触多的矛盾也大,比如公安局、工商局,不过相对来说,他们改善服务、取得成绩,也比其他部门要容易一些,有些民主党派只有五六个人,做一些党派的事情,工作量小,可能排得靠后一些,这也是合理的,”曾瑞华说,“我们就是要树立这样一个观念——任何政府部门都脱离不开群众,都应该以服务群众,让群众满意为宗旨。”

  改革的转型

  2006年,时任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的范恒山在一次讲话中指出,“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成为致力于为市场主体排忧解难和创造良好环境的服务政府”,并应“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政绩评价制度,更多地使用反映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状况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指标体系”。

  有评论认为,“对于政府运行机制创新的路径选择,温州定位于‘塑造顾客导向型政府’、‘想方设法满足公众合理化要求’,这还仅仅是较低层次的要求,只有‘负责高效的政府、以公民为本的服务型政府、透明的政府、依法行政的政府’才是具有高公信度的政府”。

  而更大的难题困扰着温州政府,从若干年前起,温州已经在坚持不懈地申报想成为“较大市”,这几乎成了每年全国两会温州团的例行项目,而这项工作的目的在于——“较大市的立法权可以保障一种自主性的改革”。

  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较大的市是专指经国务院批准、拥有与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相同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权的城市。自1984年开始,国家先后批准了19个城市为较大的市,如唐山、大连、齐齐哈尔、青岛、无锡、洛阳、宁波、本溪、苏州、徐州等。

  对于温州当地的官员来说,申请“较大市”的理由十分明显:目前立法需求与立法滞后之间矛盾突出,上层立法进程缓慢、立法周期过长,不仅导致了法律落后于行政的被动局面,同时也造成了立法的原则性与执法的具体性之间的矛盾突出,给地方政府执法带来了一定难度。

  这也是一项无奈之举,毕竟,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开放性系统,不可能率先在一个地区范围内完整建立起来,如果没有全国经济与政治体制改革的相应配套推进,温州推进经济改革的难度会不断增加。温州实际上是率先遭遇了其他地区即将全面遭遇的另一种失衡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希冀通过地方立法权来取得改革向更深层面推进,无疑是走了一条不得不走的路。

  也正因如此,温州在“政府公信度考核”改革中遇到的种种非议,与其说是对温州的误解,倒不如说是宏观体制改革的滞后在世人心里的投影。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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