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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带血的煤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1日 09:24 中国经济时报

  -山西煤窑真相调查之一

  -本报记者庞皎明王克勤实 习 生黄柯杰

  “煤矿爆炸了”。

  2007年3月28日11时30分许。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一平垣乡余家岭煤矿发生瓦斯爆炸。80名矿工脱险,26人遇难。

  恰巧当日上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报,要求依法严肃查处瞒报事故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余家岭悲剧

  余家岭煤矿,位于距临汾市约45公里处的西山一平垣乡和土门镇交界处,其间群山环绕,矿区就在山沟。矿区大门右边的楹联上写着“科技兴矿再铸辉煌”,使其显得与众不同。

  记者了解到,该矿属乡镇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按规定入井人员最多为29人。但是事发当天入井人数达106人,是法定人数的三倍多。在发生事故之前,其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内的煤矿生产必需的“六证”(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全部过期。依照中国相关法规,煤炭开采必须六证齐全且有效,否则违法。

  对于余家岭煤矿矿难发生的原因,曾有这样一个说法:当地政府下派该矿的2名安监人员,在一名生病外出、另一名吃饭之际,矿方自行组织开采而导致矿难。

  然而,据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实情并非如此。2006年,临汾市尧都区河底乡芦苇滩煤矿发生瓦斯爆炸(24名矿工遇难)之后,当地政府向每个煤矿派出2名安监人员以监督煤矿的安全生产。“很多煤矿都通过政府安插自己的亲信做安监员。”知情者说,余家岭煤矿的真正后台,还涉及当地宋姓及任姓官员,“他(矿主周小根)还有个在煤矿监管部门工作的亲戚”。

  “素质低!胆子大!惟利是图!”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局长杨吉春这样形容某些煤矿负责人。当地近期所发生的矿难,与这三个特征紧密相连。

  3月份以来,临汾市连续发生了3起矿难。

  其它两起事故分别是:

  3月14日14时,洪洞县明姜镇圣王沟一“黑口子”(即非法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导致3人死亡;

  3月16日15时,乡宁县西坡镇硬家沟煤矿二坑口非法生产发生顶板坍塌事故,导致3人死亡。

  主管官员虽疲于奔命,最终的结果,还是有37人被撤职、免职及得到相应处分。圣王沟的“黑口子”因地处明姜镇和兴唐寺乡辖区交界处,两个乡镇的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均被撤职。

  在余家岭矿难发生后,临汾市委书记王国正、市长李天太均表示,对事故要“痛定思痛”、“引以为戒”,确保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然而,就在他们表态不久,临汾又接连发生矿难:

  4月2日凌晨3时10分左右,临汾市乡宁县双鹤乡南崖村小西沟煤矿生活区发生炸药爆炸,致3死3伤;

  5月5日13时50分 临汾市蒲县克城镇蒲邓煤矿(乡镇有证)井下掘进头发生瓦斯爆炸事故,28人遇难,2人下落不明,23人受伤。

  被要求吸取教训,这不仅不是第一次,而且也不仅限在山西。2005年,温家宝在看望陕西省铜川矿务局2004年陈家川“11·8”矿难(瓦斯爆炸, 166名矿工遇难)家属时曾强调,地方官员要“吸取血的教训”,抓好安全生产;而在2005年左云“5·18”矿难中, 他还指出,要严查事故背后的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

  事实表明,在山西,一些煤矿的开采者对中央政策和高层表态置若罔闻。在余家岭煤矿发生矿难10天前的3月18日,山西晋城市发生矿难。与余家岭煤矿在事故发生2小时后再上报所不同的是,晋城市西上庄办事处苗匠煤矿发生了瓦斯爆炸后,矿方选择了伪造现场、隐瞒不报。

  停不了的矿难

  “国家不是不要煤,但是不要带血的煤!”

  2005年11月21日,在贵州督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时,时任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显政的话,掷地有声。

  然而,政府似乎还没有找到更好的办法,来应对矿难频发的挑战。在山西尤为如此。

  晋城“3·18”矿难“吸取教训”10天后,“3·28”矿难又降临临汾。在临汾官方有关人士表示将“引以为戒”,确保不再有此类事件发生之后——临汾又连续发生矿难,5月5日,蒲县克城镇蒲邓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致28名矿工死亡。

  5月11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在国务院山西省蒲县蒲邓煤矿“5·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上说,蒲邓煤矿存在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政府监管,安全管理混乱,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等六大严重问题。赵同时表示,待查明原因之后,将依法严惩相关责任人。

  “他们停不下来的,等风头过后,还会偷偷地开。”在山西,不少煤矿附近村庄的村民说,年复一年,他们已经看惯了这种“游戏规则”——每次发生大的矿难,都会来一次整顿,整顿过程中,有些煤矿还会在晚上偷偷地挖煤。

  “留下电话,他们挖煤我就告诉你过来。”不少煤区的农民向记者索取联系方式,农民正在做线人——他们的眼神复杂而神秘。

  一位山西的学者对记者说,煤矿老板手上的每一张钞票,都附着屈死矿工的冤魂。当心每块为中国发展提供动力的煤,都沾有矿工的血迹。

  公开资料显示:2000年以前,中国煤矿事故每年死亡上万人。2000年,从中央到地方组建煤矿安全监察体制之后,每年事故死亡人数开始控制在7000人以下。2003年事故死亡人数为6434人;2004年死亡6027人;2005年死亡5986人;2006年全国煤矿共发生事故死亡4746人。

  2002年以来,由于煤炭行业的蓬勃发展,山西的财政收入逐年递增,全省GDP从2002年的290亿元上升到2006年的1048.01亿元,这是山西首次进入全国财政总收入千亿元省市的行列,同时山西也成为财政收入增速全国第一的省份。

  另一组数据则显示:2002年,山西共发生煤矿事故184起,死亡矿工501人;2003年,共发生煤矿事故159起,死亡矿工496人;2006年,共发生煤矿事故149起,死亡矿工476人;2007年到目前为止,仅仅山西公开报道的矿难就有11起,死亡矿工153人。

  而以上这些公开的数字中,并没有统计许多大大小小不知名的煤矿里那些被隐瞒的死难者。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矿工丧命于煤井之下,造成煤矿事故的原因究竟有哪些?

  据记者调查,最常见的矿难,往往有三种:瓦斯爆炸、冒顶和透水。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三种:一氧化碳中毒、火灾和井下发生车祸。

  “前面三种是常规的矿难,但造成矿难的原因多种多样。”一位煤矿负责安全的副矿长告诉记者。

  矿难原因之一

  煤矿产权不明确

  很多专家指出,矿难发生的根本原因是产权不明晰导致矿主急于短期获利。

  山西大同的一煤老板告诉记者,由于小煤窑都是承包机制,矿主也都只是一个名义老板,因此只能追求短期效益,只想在承包期内以最小的投入达到最大的产量,小煤矿超产情况非常严重。

  超采是造成矿难的一个根源。“一般都超采3倍左右。”某矿副矿长老李说,煤矿老板之所以暴富,也与超采紧密相连。为了超采,煤矿老板并没有按照政府规定的采矿图纸规划进行采煤,由于地质结构状况不明,发生冒顶或透水在所难免。

  为了超采不被察觉,“一个煤矿至少有四份图纸(采掘工作面分布图)”,真正实施操作的图纸只有老板知道,其他的都是为了应付检查。老李还对记者说,超采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偷漏税,只要交足核定产量的税款后,“剩下的都是老板的。现在煤矿都是现金交易,很难查。这也是煤老板快速聚敛财富的手段”。

  矿难原因之二

  安全投入欠账过多

  “煤矿安全欠账大”,这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隐患。

  早在2005年,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梁嘉琨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分析煤矿事故频发原因时说,“我国煤矿安全投入欠账非常大,仅国有重点煤矿,据统计在安全工程、安全装备和安全设施方面欠账就达500亿元左右”。

  由于安全欠账,煤矿规定的安全投入不但难以完成,维修设备所需的资金往往也被忽略。2003年,中国工程院和煤炭信息总院联合完成的《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差距和对策》的课题报告称,目前中国矿井的原有安全设施严重老化,不少设备超期服役。报告还显示,“九五”期间,国有重点煤矿仅“一通三防”(通风、防尘、防火、防瓦斯)方面投入应达42亿元,年均8.4亿元,实际投入只有4亿元/年,相差一半以上。

  按照国家规定:

  煤矿要加强矿井的“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每旬组织1次对矿井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测风,严禁采掘工作面微风或无风作业。

  对风门、局扇等设施明确专人看管和维护。矿井必须安装瓦斯监控系统,并确保传感器安装符合规定,系统完好,监控有效。

  采掘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及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杜绝超限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煤层必须落实“四位一体”(煤与瓦斯突出性预测预报、防治突出措施、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以及防突安全防护措施)的防突措施。

  掘进工作面实现“三专两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矿井按有关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并保证有效使用。开采自然发火煤层必须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所有矿井都要建立防尘系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但是,在地方承包机制下,矿主对井下安全只进行必要的投资,巷道的建设以及通风等设备投入,都是以能维持生产为标准,并不能完全达到国家的标准要求。

  在产量更小的黑煤窑,条件更加糟糕,设备非常落后。晋北地区有的黑口子,在井下存在着用骡子拉煤的现象,矿工们都养着骡子,带着一辆皮革围成的运煤车。

  在临汾市的汾西县,据记者调查,有些非法小煤窑,一部三轮车,5个工人,即可开工挖煤。还是单井出煤——一个小井口的上边有一架绞车,矿工下井和出煤都用它来提升。依据目前的相关规定,所有的煤矿必须有两个井口(主井和副井),安全生产才能有基本保障。

  据记者调查,核定年产量在15万吨以下(包括15万吨)的煤矿,其采掘方式基本都是“炮采”;而15万吨以上的煤矿,有部分已经实现“普采”(普通机械化采煤);同煤集团的部分煤矿,则实现了“综采”。

  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称,山西省现有合法煤矿3800多座,其中具备30万吨以上生产规模的仅仅占到8%左右。

  矿难原因之三

  矿工缺乏井下安全操作培训

  “新矿工在井下吸烟,是引发瓦斯爆炸的一大原因。”老李所在的煤矿,为了防止矿工井下吸烟,制订严格规定:第一次抓住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1000元,第三次开除。“有些新来的矿工把烟藏在安全帽下带到井下抽,他们根本就不明白通风、瓦斯等是怎么回事,只知道挖煤挣钱,煤矿这东西说出事就出事啊!”

  记者了解到,在乡镇煤矿、私人煤矿工作的大多数矿工,下井前基本不经过任何技术培训。“只要有力气,能吃苦,不怕死又需要钱的人”,都可以下井挖煤,没有经验的新手,由老矿工负责带一段时间。

  “煤炭行业人才出现断层。”左云县安监局、煤炭工业局局长王新贵对记者说,农民工的素质很低,这是引发矿难的一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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