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食品药品十一五规划姗姗来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0日 17:43 《财经》杂志网络版
中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起步较晚,基础工作薄弱,现在面临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五部委协调至关重要 【网络版专稿 /《财经》杂志记者 罗昌平】7月10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手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招待会,就各部门落实《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下称《规划》)等工作,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规划》是依照中国“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原则,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手另外九部委编制完成的。这项工作于2004年底启动,今年5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规划》。它是中国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编制发布的第一个国家级专项规划,也是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五年发展的战略部署。 《财经》获知,在中共中央发布“十一五”规划纲要之后,各部委及省级政府于2006年10月之前即制订并发布了本行业或地方的配套规划。相较之下,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编制的此《规划》,晚了半年左右。 “《规划》中提出的部分重点任务和建设项目,早已开展了前期工作,有些已经进入了具体实施阶段。我们已责成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修订本地规划,积极做好中央与地方的两级规划衔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颜江瑛告诉《财经》记者。据他介绍,针对《规划》实施的跟踪监测和中期评估办法,目前正在紧急制订中。 恰在此新闻发布会的同时,7月10日上午,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被执行死刑。针对是否因郑筱萸案导致该《规划》延误,颜江瑛不置可否。 颜江瑛介绍,今年1月底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组织了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教育,同时制定了一些新的措施,加强了对药品审评、审批过程中权力制约和监督。 九项具体指标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起步较晚,基础工作还相当薄弱。所以,现在我们面临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颜江瑛说。 为加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可评估性,《规划》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末期必须完成的九个具体量化指标: 一是到“十一五”末期,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包括: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到90%;大中城市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农产品抽检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5%;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100%;食品召回覆盖面达到80%;食品生产企业全国专项检查覆盖面达到90%。 二是到“十一五”末期,药品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包括:农村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到100%,农村药品供应网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对于现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和口岸药品检验机构达到100%,市(地)级药品检验机构达到80%;国家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对归口产品检验能力达到100%,省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对市场常规产品检验能力达到95%以上;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由现在的30%提高到80%。 《规划》还具体部署了“十一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18项主要任务,即建立食品、药品的安全监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同时建议企业安全诚信体系。 五部委协调难题 根据实施方案,该《规划》将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领域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 一个被众多记者提及的问题是,多头管理背后的部门合作将如何解决? 早在2003年4月,郑筱萸主政时期的国家药监局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国务院机构改革中的一次微调,新设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原来药品监管的基础上,增加了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管理。但此后长期存在的一个新问题是,在拉入食品这一块后,该局仅拥有“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标准归质检总局、审批归卫生部、出口归商务部,而生产归农业部。 在此次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质检、农业、商务、食品药品监督各部门间的合作,各相关负责人均未能提供明确的答案。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邬建平表示,按照国务院职能分工,质检部门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督和日常的卫生监管工作。其重心仍延袭传统的做法,如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则表示,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和监管体制,是综合监管与具体监管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这个监管体制下,该局的主要工作是牵头进行全国专项整顿工作,建立全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并初步构成食品安全信息的报送网络;其次,便是组织各个部门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和食品安全状况的综合评价。 -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