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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被执行死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0日 12:2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10日电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今天上午被执行死刑。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五月二十九日上午对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近日,北京市高级法院终审宣告,维持一审法院对郑筱萸受贿、玩忽职守案的死刑判决。 郑筱萸一九四四年十二月出生,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六八年十二月参加工作,复旦大学生物系动物及人体生理专业毕业,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一九九四年四月至一九九八年三月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一九九八年三月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二00三年五月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中央纪委监察部今年三月一日公布,郑筱萸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郑筱萸被判刑的同时,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因犯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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