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房价乱象背后的政府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7日 01:54 金融时报

  强兴华  

  若干年前,笔者就采访过南京市市长蒋宏坤(时任代市长)。当时蒋给笔者所留下的最为深刻的印象是,思维敏捷,行为能力强。就是蒋宏坤治下的南京市政府,不久前就该市房价出台的一项政策,引起了社会广泛的议论。

  这项房价政策是以南京市物价局的名义发布的,政策的大体内容是,普通商品房销售必须“一套一价”、明码标价;在此基础上,在售楼盘中尚未销售部分的最高价格应低于今年5月14日前该楼盘实际成交的最高价格。对于这项政策,房地产业内认为,此举意味着南京在售楼盘的价格“只能降不能涨”。反对者认为,此项政策有悖于市场经济的自由定价原则,而赞成者则认为,面对不断疯涨的房价,政府早就应该出手了。

  实际上,从更广阔的背景来看,一个地方政府出台的这么一项“小小”的规定,之所以会引出这么多的议论,在笔者看来,是与目前房地产价格的种种乱象分不开的。包括房地产价格逆

宏观调控方向而动;
房价
与成交量的背离程度不断扩大,商品房市场“有行无市”;虽有明文禁止,外资却不断向中国房地产市场渗透;商品房已沦落为投机品,全民炒房,等等。

  在这种种乱象之下,政府到底应该不应该出手?答案显然是肯定的,不可能有别的答案。因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包括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正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乱象丛生的房地产市场,只能说明了政府的失职,不能说明其他;在房地产市场中,政府作为一个市场参与者、利益相关方,政府摆正自己的位置,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分配政府的利益所得,更是人民政府的本意所在。具体说来,面对房地产市场的乱象,政府至少应该在下面几个方面有所作为。

  维护好正常的市场秩序,切实担负起市场经济“第三者”的责任。市场经济不是放任自流的经济,是买卖双方遵从于一定规则之下进行自由交易的经济。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的一项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做好市场规则的看守者,充当除了市场买者与卖者之外的“第三者”,维护好市场秩序。只有这样,市场经济才得以顺利的运行。而放眼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囤地”、“捂房”、哄抬房价、倒买倒卖的现象比比皆是,房地产市场交易的规则已经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出现这些现象的地方,其政府难道说不应该挺身而出,担负起自己应担负的责任吗?只有政府才有能力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狠狠打击这些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还房地产市场以正常的交易秩序。也只有一个正常的房地产市场,才有合理的商品房价格,房地产行业才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据悉,深圳市政府已组织相关部门,开始了房地产行业的联合执法行动,其目的恐怕也是为了还深圳市一个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吧。

  地方政府应摆正自己的位置,切实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与其它市场不同,地方政府本身就是一个房地产市场的参与者。从不少地方的情况来看,卖地收入已经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另外,据有关方面的调查,与房地产行业有关的税、费项目众多,也在商品房总成本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就必须摆正自己的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要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合理分配政府的利益所得,用之于民,而不能把这些资金作为政绩工程的来源,作为官员晋升的资本;更不能与不良开发商沆瀣一气,人为地制造供地紧张,扰乱市场秩序。

  加大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的开发供应力度,确保“居者有其屋”。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不可能人人都买得起商品房。对于这些住房方面的弱势群体,政府就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通过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开发供应力度等相应的措施,保障中国人的居住权利。这样,市场的需求减少了,那些借机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也就少了许多活动的空间。

  面对当前房地产市场价格的乱象,笔者想起了当年的上海市市长陈毅。当年陈毅所面对的上海市市场的混乱程度,恐怕不是目前任何一个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所能够比拟的。结果如何?人所共知。关键看政府把自己放到了一个什么样的位置。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