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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擅自开旅馆可投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 01:5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 蔡雪婧) 即日起,您要是发现地下室存在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等行为,可以拨打市建委或者所属区县房管局的举报电话进行投诉。这意味着市民发现未经批准在地下室里开旅馆的行为,就可以拨打举报电话投诉。 据介绍,市建委日前已开始对我市普通地下室开展摸底调查和登记备案工作,并在昨日公布了市、区、县建委房管局举报电话。广大群众如果发现地下室产权人及管理单位未能保证地下空间符合利用条件,不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不设置使用标志牌、未登记备案、擅自变动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或破坏建筑抗震构件、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等严重违法行为,可以拨打市建委或者所属区县房管局的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另据了解,9月底前市建委将完成地下室摸底调查工作。 地下室举报电话 东城区房管局 64045482 西城区房管局 66126932 崇文区房管局 67153500-3212 宣武区房管局 83975122 朝阳区房管局 64130331 海淀区建委 62560409 丰台区建委 63813052 石景山区建委 68875721 北京市建委 6398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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