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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限批紧箍咒套向四大流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 05:38 中国证券报

  □本报实习记者 谢闻麒 记者 王婷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昨日表示,环保总局自即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对流域内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

  首次启动“流域限批”

  2007年5月安徽蚌埠市5个排污通道超标排污严重,直排淮河。现场检查发现,在淮河已形成1公里长的泡沫带,其中有机物的污染程度测量指标COD的浓度超过达标标准9倍。污染状况触目惊心。“当地村民纷纷诉说鲍家沟的污染状况,并表示已对当地政府的治污工作失去信心,并向检查组下跪,请求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解决问题。”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昨日向新闻界通报了我国河流污染情况。

  针对中国当前严峻的水污染形势,环保总局将从即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和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停止上述地区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此次限批地区包括:长江安徽段的

巢湖市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流域的甘肃白银市与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陕西渭南市、山西河津市(县级)与襄汾县;淮河流域的河南周口市、安徽蚌埠市;海河流域的河北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南濮阳经济开发区、山东莘县工业园区。

  同时,环保总局将对区域内环境违法严重的攀钢钛业有限公司钛白粉厂、芜湖海螺水泥厂、中石化中原油田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川投化工公司黄磷厂等32家企业及不正常运转的

石家庄深泽县东区污水处理厂等6家污水处理厂进行“挂牌督办”。

  这是环保总局继今年1月启动“区域限批”后,再次使用“限批”这一强力行政手段,并将限批范围拓展到河流流域。

  此前的限批措施曾被誉为环保总局的“杀手锏”——其杀伤力在于,如果一个地区的某一个项目违规,将有可能导致该区所有项目都要“连坐”,被暂缓审批,此次“流域限批”的手段与“区域限批”如出一辙。

  “更重要的是,这种行政手段的重点监管对象从单个项目转向了地方政府。”观察人士评论说,“这是国家环保总局选择出的最合适自己的技术手段。”虽然国家环保总局缺少强有力的执法权,但是通过“连坐”,总局最大限度的运用了项目审批权,从而达到环境保护目的。

  群众生活受到严重威胁

  “传统工业化的增长方式已使中国资源环境到了难以承受的底线,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威胁;而传统的治理方式已不能解决积累的环境问题。”潘岳说。

  目前,限批流域的饮用水安全隐患已非常严重。如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金星纸浆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4月发生50万立方米造纸污水池坍塌,因无防渗措施,已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直接威胁黄河水环境安全;山西河津市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在其区段内的汾河水超过V类标准3.57倍的情况下仍拖而不建;海河的主要支流河北子牙河水体墨绿、气味刺鼻、生物绝迹,十多年水质未见好转,已给沿途13个乡镇、119个村庄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危害。

  四大流域沿线个别企业不顾环境安全,盲目追逐利润,更是成为了环境杀手:

  内蒙古蒙牛乳业磴口分公司2005年12月投产至今未建成废水处理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运;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将产量由3万吨扩大到15万吨;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黄河灌渠。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下属的甘肃银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因硫酸浓缩炉硫酸泄漏造成重大酸雾污染事件,群众反映强烈。经查,2005年以来,该公司发生硫酸雾污染事件17次,影响周边居民身心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攀枝花钢铁集团钛业有限公司钛白粉厂硫酸亚铁渣没有进行有效处置,露天堆放,经雨淋后渗出的污水直排入金沙江;总排放口PH值为2.82,属强酸性废水。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今年1-4月对全国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流经上述限批城市的水质多数为重度污染,大多数为已不能和人体接触的Ⅴ类水和丧失基本生态功能的劣Ⅴ类水。

  目前,长江安徽段的巢湖全湖平均为V类;黄河支流渭河的渭南市、淮河支流沙颍河的周口市的国控断面今年前4个月的监测结果全部为劣Ⅴ类。环保总局近日对海河和淮河流域干流和支流67个断面水质抽样监测结果显示:全部为劣Ⅴ类。

  整改一日不完

  “限批”一日不解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述被限批的13个市、县、工业园区,应在三个月内对本辖区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环保总局对此提出了对流域内所有排污口进行清理,拆除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确保建成规划中应建污水处理厂并采取措施确保正常运转;辖区内所有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运营的项目,必须立即停止建设或生产,依法进行环评和验收;全面清理取缔本地区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庇护污染企业的“土政策”等七条整改措施。“以上七条一日没完成,一日不解除‘限批’!”

  同时,环保总局建议监察部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造成上述流域严重水污染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相关负责人追究责任。

  有专家认为,缺少足够的监察力量是我国企业非法排污“一查就关、一走就开”屡禁不止的主因之一。对此,环保总局表示,从此次“流域限批”开始,将对责令停产整顿的污染企业定期进行督察,并将对于通过环评审批的企业是否兑现环保承诺进行抽查评估。

  环保总局同时表示,公众作为环境最大的利益相关者,最有动力去监督各相关部门和企业是否履行了环境义务,各级政府应该按照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为公众监督提供平台。环保总局也将定期公布违规地区和企业的整改进展情况,让全社会监督流域水污染防治。

  据悉,在此次第一批“流域限批”的基础上,环保总局将逐步展开对珠江、辽河、全长江流域以及重点海域地检查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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