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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广东省本月起试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3日 10:35 国际商报

  在线国际商报讯 为逐步消除过去火灾发生后出现的“员工丧命、老板赚钱、政府埋单”的恶性循环格局,提高安全责任群体意识,从7月1日起,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和中国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由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发生火灾事故时,投保人对第三方受害公众的赔偿责任为目的的保险。

  据了解,火灾公众责任险试点工作为期一年,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则按营业面积大小,即每人最低责任限额的倍数确定。同时,试点火灾公众责任险坚持“积极引导、企业自愿、商业运作”的原则,广泛发动有关经营单位力争百分之百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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