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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试点向国企收缴红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2日 19:09 工人日报企业周刊
本报讯(记者 郭强)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哈尔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工作会议获悉,今年该市将把哈药集团、哈空调、哈量、哈东轻等4户企业作为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的试点企业,按可供国有资本分配利润的25%收缴红利,取得经验后将在全市范围铺开。这标志着该市国有企业只上缴税收不上缴红利的历史即将结束。 据介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指,国资部门根据前一年的经营数据,对由国资委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国有资本的经营收益如何使用编制预算,并根据预算进行管理。通过预算管理,国资部门将从国有企业的税后利润,公司制企业中按国有资本出资比例计算分享的税后红利、股息等收益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国有资本收益。 据哈尔滨市国资部门介绍,随着该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完成,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等国有资本运营体制改革成为今年该市国资部门工作的重点。今年,市国资委将按照2006年税后净利润并提取“两金”后余额的25%,收缴4户试点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所收缴的国有资本收益将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支持优势产业、重点企业的发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等。 据了解,过去哈尔滨市国有企业向国家缴纳税金后,其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未得到系统管理。实施预算管理后,国资部门能够把握所监管的国有资本的发展变化,并通过对重点企业进行两次投入、推动企业发展壮大等方式发挥国有资本的积极主导作用,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同时,通过国有资产收益的积累、使用,能够在深化国企改革中有效解决职工安置、偿还职工内欠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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