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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往开来支持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30日 02:44 金融时报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答本报记者问 记者 宋焱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根据香港人民币业务的发展需要,以及内地金融开放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总体安排,本着有序、可控的原则,积极研究进一步扩大香港人民币业务的有关措施 今年7月1日,是香港回归祖国十周年纪念日。过去的十年,是“一国两制”伟大构想有效实践的十年,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全面贯彻落实的十年,是内地与香港经济、金融联系日趋密切的十年,也是香港实现稳定发展的十年。 十年之中,香港经历了风雨,走过了艰难。尽管香港经济遭受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但在内地与香港两地的共同协作努力下,香港金融业在强化监管的背景下不断推进改革,巩固了健康发展的势头,从而维持和巩固了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的地位。此时此刻,回首两地为实现金融稳定、促进香港经济发展所做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就,无疑具有特殊意义。 为此,本报就人民银行对香港发展的金融政策支持、人民银行在亚洲金融危机过程中的金融稳定措施、两地监管部门在加强两地金融基础设施合作方面的进展与构想、有关香港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决策背景和实施情况等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 问:香港回归十周年以来,人民银行为支持香港发展提供了哪些方面的金融政策支持?这些政策的实施效果如何?未来人民银行对通过金融支持香港发展有何设想? 答:自1997年我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以来,内地与香港特区金融当局之间一直保持着密切的金融合作。根据《基本法》关于保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方针和中央政府的有关安排,中国人民银行主要采取了以下支持香港的措施: 1997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在香港设立了中国华安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外汇储备运作,支持和促进了香港金融市场的发展; 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投机势力多次冲击香港金融市场,并不断制造人民币贬值的传言,谋求冲垮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中央政府作出人民币不贬值的承诺,这不仅体现出中国政府负责任的国际形象,同时这个承诺也是对稳定香港金融市场最有力的支持; 1998年1月起,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管局建立了双边高层季度会晤制度,就两地金融市场发展、政策协调、银行监管等问题交换意见;十 年来,人民银行积极推动内地与香港在金融基础设施方面的合作,先后开通了深港、粤港港币支票联合结算;实现深港、粤港外币(美元、港币)实时支付系统联网;香港人民币清算行接入内地大额支付系统;为 顺应两地经贸关系发展和便利两地居民互访和旅游消费的需要,根据香港特区政府的要求,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于2003年11月19日发布公告,宣布将为香港银行开办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并分别于2005年11月和2007年1月,进一步扩大了为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平盘及清算安排的范围,包括提高部分现有业务的金额限额及允许香港居民个人签发人民币支票用于支付在广东省的消费性开支,以及允许内地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等。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根据香港人民币业务的发展需要,以及内地金融开放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总体安排,本着有序、可控的原则,积极研究进一步扩大香港人民币业务的有关措施。 问:亚洲金融危机过程中,央行在香港金融稳定方面做了哪些努力? 答:在香港抵御亚洲金融危机的整个过程中,中央政府给予了香港大力的支持。 首先是中央政府坚持人民币不贬值。当时,在中国出口增长率下降、国内需求不振、失业增多和遭遇特大洪涝灾害的情况下,中央政府从维护本地区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出发,作出人民币不贬值的决定。这一举措避免了亚洲金融危机进一步扩大,维护了地区经济秩序,为稳定香港金融市场、捍卫香港联系汇率制奠定了基础。在坚持人民币不贬值的同时,中国政府采取努力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的政策,保持了国内经济的健康和稳定增长,对缓解亚洲经济紧张形势、带动亚洲经济复苏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次是中央政府明确表示将不惜一切代价支持香港。1998年3月,朱镕基总理在九届人大一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明确表示:中央政府高度评价香港特区政府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所采取的对策。如果在特定情况下,万一特区需要中央帮助,只要特区政府向中央提出要求,中央将不惜一切代价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保护它的联系汇率制度。中央政府的这一庄严承诺起到了稳定人心的作用。此外,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市场冲击,早在199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就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订美元国债回购协议,从机制上保证了中央政府可随时为香港的货币及金融市场的稳定提供支持。 第三,在香港特区政府积极迎战困难和挑战的同时,中央政府也不断出台了强有力的措施,有效地支持了香港走出困境。2003年,《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签署,允许众多香港产品零关税进入内地,同时放宽香港服务业在内地的准入领域,这成为促进香港经济复苏的重要催化剂。随后,内地开放居民以“个人游”形式赴港旅游,人民银行为香港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等举措,也刺激了香港经济的发展。 问:香港回归以来,两地金融基础设施合作取得了哪些进展?对于未来进一步加强在此方面的合作有何设想? 答:香港回归十年来,中国人民银行积极推动内地与香港在金融基础设施方面的合作,取得了一系列积极的成果。1998年至2000年,先后开通了深港、粤港港币支票单向联合结算;2002年6月,开通了粤港(含深港)港币支票双向联合结算;2002年12月,深港港币实时支付系统联网;2003年11月,深港美元实时支付系统联网;2004年2月,香港人民币清算行接入内地大额支付系统;2004年3月,粤港外币(美元、港币)实时支付系统联网;2004年4月,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香港金管局签订了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与香港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联网合作的协议;2004年7月,深港实行美元支票双向联合结算。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管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了两地金融基础设施联系小组,就推进香港人民币业务、两地金融基础设施合作等重要议题,进行经常性的联系与沟通,为推进有关业务的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后,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利用和发挥这一机制,进一步加强两地在金融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合作。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管局在多次磋商中,已达成今后要加强两地金融基础设施合作的共识,双方可进一步提高系统联网的程度,促进系统高效运转,促进两地债券市场发展,密切两地经济贸易往来。 问:请介绍一下有关香港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决策背景和实施情况。香港人民币业务的推出是否也体现了对香港的支持? 答:1997年香港回归以后,随着内地与香港经贸关系日趋紧密,人民币在香港的流通和使用已形成一定规模,并有了相当数量的沉淀。人民币回流问题得不到解决,不仅影响金融秩序,也导致了货币统计上的问题。 根据香港特区政府的要求,为顺应两地经贸关系发展和便利两地居民互访和旅游消费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于2003年11月19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16号》,宣布将为香港银行开办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自2004年1月18日起,内地银行发行的印有银联标识的人民币卡开始在香港使用;自2004年2月25日起,香港银行开始为香港居民开办个人人民币的存款、兑换和汇款三项业务。从4月底开始,香港银行推出发行人民币银行卡服务。 根据上述人民币业务的运行情况以及香港金管局的要求,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11月1日发布公告,决定扩大为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平盘及清算安排的范围,包括提高部分现有业务的金额限额及允许香港居民个人签发人民币支票用于支付在广东省的消费性开支等。 2007年1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进一步扩大香港人民币业务,将为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平盘及清算安排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内地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筹集的资金。在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6月8日正式发布了《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并批准国家开发银行作为首家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50亿元。 自2004年初香港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以来,各项业务发展稳步、有序,资金清算渠道畅通。截至2007年5月底,香港共有38家银行开办了人民币业务,香港人民币存款余额已达257.7亿元。 香港人民币业务的开办,实现了人民币有序回流,便利了两地居民互访和旅游,刺激了香港的旅游收入和消费的增长,强化了《内地与香港关于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有关政策措施的效果,获得了各方的积极评价。允许内地金融机构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将进一步扩大香港居民及企业所持有人民币回流内地的渠道,增加香港居民及企业的人民币投资选择,促进内地和香港的经济往来,从而有利于加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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