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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伟一:警惕美国券商创新术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9日 08:00 每日经济新闻
美国券商又犯事了,这回是J.P.摩根在希腊失手,触礁沉船。2007年2月,J.P.摩根承销希腊政府债券,总额为2.8亿欧元。这笔交易中,J.P.摩根勾结另外几家中介机构,以次充好,击鼓传花,将债券高价售给了希腊的四家退休基金。这笔债券是所谓金融创新产品,市面上的价值最低只有票面价值的85%-86%,四家退休基金却以100%的票面价值吃进。J.P.摩根和各家中介机构所拿费用的总额约为4200万欧元。J.P.摩根自以为得计,不想被竞争对手暗中告发,希腊朝野震惊,舆论哗然,劳工部长下台,6月中旬国会还举行了一次听证,J.P.摩根的高层领导到场作证。 这次丑闻又一次暴露了券商的一些惯用伎俩。 从表面上看,退休基金的经理们是被所谓金融产品遮住了眼睛。这次J.P.摩根卖的虽是一种政府债券,却是以金融创新产品面目出现的另类政府债券。J.P.摩根的创新国债与普通国债不同,英文简称“CMS”,中文大意是到期不断调换”债券。CMS的利息事先没有约定,随着欧元利率而变。这次希腊政府发行的就是CMS国债,12年期债券,前二年支付6.25%的利息,之后则按短期利率与长期利率之差付息。 CMS又是所谓“结构融资”的产品之一。所谓结构融资,是以券商为首的金融机构向融资企业提供的服务,一般包含比较复杂的金融交易,有复杂的金融产品,不同于贷款等传统的金融工具。但究其实质而言,J.P.摩根的创新国债是将借款(国债就是借钱给国家)变成了炒汇工具———发债两年后债券利息随着汇率变化走。 国债本是最为保守、风险最小的投资产品。但是经过J.P.摩根的金融创新,国债就成了政府债券与炒汇工具的结合,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可以迂回到法律约束之外。退休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一般比较保守,受限于法律法规或者基金内部规则,有的只能投资国债,不能投资炒汇的衍生产品,或是两类投资有一定的比例,不可逾越。但有了J.P.摩根的创新国债产品,就可以关山度若飞,就可以轻松逾越这样或那样的限制。 券商总是把他们的金融创新产品吹得神乎其神,很多人难辨真伪,以为美国券商真掌握了强国富民的秘方。一些心怀叵测的海外华人学者也一口咬定,中国就缺金融创新,而且就缺美国券商的金融创新产品。且看今日如何?没有金融产品创新,我们的股市照样如火如荼———是喜是忧另当别论。而那些原本鼓吹金融创新的好汉们已一哄而散,销声匿迹了(大概正忙着炒股)。 很多所谓金融创新产品,主要服务于两个目的:一是让投资者无所适从;二是规避法律。如果一部法律的具体条款不够清楚,我们不解其意,那就要看法律的指导原则,想办法弄清立法意图。金融产品也是一样。看看千变万化的金融产品是不是换汤不换药,是不是在规避法律,是不是摇身一变成为另一种产品。多数情况下,所谓金融创新产品,充其量不过是是江湖郎中的神力大补丸。 J.P.摩根不肯认错,却表示愿意购回这批债券,可见其心里有鬼。希腊的四家退休基金不肯善罢甘休,还要求J.P.摩根弥补损失———就是如果不买这些债券,这笔资金投资于其他项目所得到的回报。最后还是希腊政府出面,答应由其补差,各方才达成最后妥协。 有一种发展阶段论,说我们是新兴市场,所以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不足为怪。但美国的问题表明,券商为了谋财不择手段,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与发展阶段并没有直接联系。 朱伟一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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