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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德国就双边经贸问题达成九项共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7日 16:4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七日电(记者 俞岚) 中德经济合作联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二十七日在此间举行。双方就双边经贸问题达成九项共识。 九项共识涉及肯定中国市场经济建设成就、鼓励中国企业赴德投资、扩大德国对华出口、合作建立“中德经贸网”、德方在北京增设“投资德国”办事处、支持两国中小企业合作等议题。 据悉,双方在部长级会谈中就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赴德签证困难、参展问题、知识产权保护、强制技术转让、标准和认证结果互认、对欧钢材出口、服务业对外开放和Rohs法规等进行了深入沟通。双方团长分别是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和德国经济和技术部部长格洛斯。 薄熙来表示,中德经贸合作正处于成熟的全面发展阶段。自二00五年十一月联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以来,中德经贸发展势头良好,不仅保持了量的增长,同时更突出质的提高。 数据显示,二00六年,中德双边贸易额达七百八十二亿美元,较二00五年增长百分之二十三点六,其中中国对德出口在连续三年保持百分之四十左右的增幅后回落至百分之二十四,与中国自德国进口百分之二十三的增幅基本相同。 迄今为止,德国在服务贸易领域对华投资已实现了一系列突破。二00五年十一月至二00七年四月,德国在华新增投资项目八百九十七个,实际利用资金达二十三点七亿美元。德意志银行参股华夏银行、德国铁路集团联合多家外资企业与中铁集装箱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中铁联合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等项目进一步拓宽了德国企业对华投资领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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