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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调整力度过大 税总官员称过小难有效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7日 16:0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27日电 6月18日发布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取消了553项商品的出口退税,又下调了2268项商品的出口退税,调整范围相当大。对此,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表示,中国外贸顺差过大的问题已经累积到了一个比较严重的程度,如果政策调控的力度过小,将难以取得预想的效果。

  王晓华今日在做客中国政府网与网友交流时表示,政策力度的大小和要解决问题的严重程度是相关的,由于中国国外贸顺差问题已经持续了较长一段时间,从2007年前5个月的统计数据看,外贸顺差增速依然强劲,外贸顺差过大的问题已经累积到了一个比较严重的程度,如果政策调控的力度过小,将难以取得预想的效果。并且,出口的政策方案已经过与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的多轮磋商,力度把握得比较适当。

  王晓华认为,此次

出口退税调整仍然体现了“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这个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对高附加值或者高技术含量的产品,仍然保留了比较高的出口退税率。第二,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的产品,也就是“两高一资”产品,大多数都实行了取消出口退税的政策。第三,对容易产生贸易摩擦,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产品,考虑到就业方面的原因,下调的幅度在研究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有关行业的承受力。

  此外,对于高科技产品以及深加工产品,王晓华表示,此类产品还会保持比较高的退税率水平。但因为此次出口退税的调整涉及商品种类比较多,有些产品在技术层面考虑属于高科技产品,但是在生产工艺上又属于高污染产品,有些是属于资源性产品,所以在产品的定性上,判定的角度还有差异。按照一贯的原则,如果有些产品确实属于高新技术产品或者是深加工产品,而且不属于“两高一资”产品,如果这次取消了出口退税,税务部门在调查核实后还会根据情况作出调整。(据中国政府网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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