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审议反垄断法草案 允许做大做强防止集中垄断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6日 14:31 法制日报
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反垄断法草案 允许做大做强防止集中垄断 本报北京6月25日讯 记者杨傲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今天下午分组审议了反垄断法草案。 全国人大代表刘庆峰说,反垄断法现在是企业界非常关心的法律,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建议增加一条“没有正当理由,在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商品中捆绑其他商品或免费搭送其他商品,严重影响被捆绑商品或搭送商品的市场秩序”。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应松年就反垄断法草案提三点意见。他说,第一,草案第9条国务院要成立反垄断委员会,第10条谈到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这两者之间是连续的,还是各管各的?应松年建议,可以把两方面结合起来,在国务院成立一个反垄断委员会,反垄断委员会下面再设一个执法机构。第二,建议第46条的法律责任要进一步完善,要和前面第3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里所说的各种情况都相对应,都有具体的法律责任。第三,第50条,行政垄断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由同级或上级机关进行纠正处理不太合适。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尤仁提了四条修改意见。他说,第一,建议明确第20条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以利于执行。第二,建议在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审查经营者集中的申报申请过程中,应该引入听证制度,在第4章增加有关听证制度的规定,以确保反垄断执法机构能够听取经营者的合理意见,确保经营者的意见反馈渠道顺畅。第三,建议增加“责令停止、查封或者扣押相关财产、冻结银行账户资金等调查权力和措施”。第四,建议增加行政机关、公共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条款。
【发表评论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