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8月1日起新规实施 存取超5万需出示身份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6日 13:15 今晚报
央行针对个人洗钱行为再次出击 存取超5万需出示身份证 本报讯 (记者 胡结友) 从8月1日起,个人客户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时,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公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旨在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根据规定,金融机构为普通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时,要核对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对于已在金融机构销户的客户身份信息资料,自销户起需至少保存5年;交易记录则是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需至少保存5年。 如果个人在某家银行或信用社未开立账户,但需要在该机构办理现金汇款、现钞兑换和票据兑付业务且单笔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则需要提交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将登记其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目前,银行仅在个人大额提取现金时要求核对身份证件,但对大额存入、现金汇款和现钞兑换等业务通常不做要求。 个人购买保险将可能需要同时提供投保人和受益人的身份证件。目前,保险公司在客户填写保单时,在“受益人”一栏通常只要求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而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并留存复印件。适用该管理办法的保费金额门槛为:财产保险合同达到人民币1万元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人身保险合同单个被保险人达到人民币2万元或外币等值2000美元。 本市银行人士表示,央行的规定只是将以前零散的规定系统综合地集中起来重申一遍,对银行和市民来说,不会带来太大的麻烦。如现在存取款5万元以上都需在柜台办理,银行一般都会要求市民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