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股权激励应避免搞运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6日 11:23 国资委网站

  “如果是在上海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当中实行股权激励,我个人持比较坚决的否定态度,我非常地不看好。”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裁徐菲说。

  徐菲是在5月17日由上海市国资委研究室、《上海国资》杂志社和翰威特咨询(上海)公司主办的公司治理与高管股权激励研讨会上作此表示的。她认为,如果在国有的控股上市公司中推行这一制度,对上海的国有企业来讲,既超前又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至于原因,徐菲指出了两个很简单的事实:一是目前国有上市公司在国有企业集团里都是处在比较低端的位置,尤其是在大集团中,上市公司要达到设定的业绩标准有多种非经营性的方式。其次,徐菲认为,中国的证券市场在未来的1年、2年乃至5年内都不会是一个理性的市场。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推出股票期权,可能会提供一种更好的寻租机制。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李涤非表示,在推行股权激励时一定要关注现实环境。不能把股权激励搞成运动,搞运动往往是把好事搞没了。不能有了政策大家就开始一窝蜂地去利用,有了政策还得看自己企业的质量、高管层的质量,没有质量是不能做的。

  李涤非说,高管人员作为企业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核心力量,其激励政策事实上受到更多因素的制约。在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的中国,公司治理的改进也正在成为企业提高其核心

竞争力尤其是国际竞争力的必经之路。

  激励机制是企业战略实现的重要一环,其中长期激励计划又是整个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激励计划的基本作用包括:留用高管人员和核心关键员工;分享长远的公司增长成果;令管理团队有共同的目标,平衡短期和长期的绩效目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长期的价值;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公司的竞争力;鼓励并奖励创新和创业精神;吸引高管人才,保持人才队伍的稳定。

  李涤非强调,对于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在进行长期(股权)激励设计时还应当充分考虑本身的企业文化,国内法规及政策的指引,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的观点,当地

资本市场的成熟度、资本市场的法律规定与操作实践以及投资者的期望等因素。要符合法律与政策规定,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对企业领导人实行有效的约束与激励。要建立与市场实践相适应的,能够将经营管理者利益与股东利益紧密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

  来源:《上海国资》

  见习记者孙汝祥

  本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