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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新规8月1日施行 存取款超5万须凭身份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3日 09:47 北京晨报
反洗钱新规8月1日施行 从8月份开始,个人在银行办理现金存取业务时,如果单笔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将需要提交身份证件。 汇款超万元要核对身份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昨日发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从8月1日起施行,旨在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除现金存取款的规定外,《办法》还要求:如果个人在某家银行或信用社未开立账户,但需要在该机构办理现金汇款、现钞兑换和票据兑付业务且单笔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则需要提交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将登记其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目前,银行仅在个人大额提取现金时要求核对身份证件,但对大额存入、现金汇款和现钞兑换等业务通常不做要求。 买保险要核对受益人身份 个人购买保险将可能需要同时提供投保人和受益人的身份证件。目前,保险公司在客户填写保单时,“在受益人”一栏通常只要求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而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并留存复印件。 《办法》规定,如果保险费以现金形式缴纳且保险费金额达到一定门槛,保险公司将核对投保人和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其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适用该管理办法的保费金额门槛为:财产保险合同达到人民币1万元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人身保险合同单个被保险人达到人民币2万元或外币等值2000美元。 如果保险费以转账形式缴纳且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2万美元以上时,保险公司也将核对投保人和受益人的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并留存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此外,《办法》还要求,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办理业务时,应当切实地识别客户身份。 晨报记者 李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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