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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亚洲金融危机不再重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2日 02:28 第一财经日报
吴晓灵 今年是亚洲金融危机十周年。十年来,世界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全球经济失衡、流动性过剩、金融市场更加变幻莫测的今天,重新回顾总结当年危机的经验、教训,深入研讨中国在金融开放过程中的政策制定和改革方略,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亚洲金融危机三大教训 十年前的7月,随着国际游资攻击泰铢,一场大规模的金融危机开始蔓延。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和香港地区均受重创,危机使得亚洲国家的经济、社会秩序陷入混乱。 十年过后,我们反思亚洲金融危机发生的原因,教训是多方面的。我认为: 一是金融对外开放必须与本国金融体系状况相适应。健全的国内金融体系和企业经营的健康是抵御外部冲击的微观基础,因而要把开放的进程与内部改革的进程有效结合。有序的开放有利于国内外金融业相互渗透,相互借鉴,缺乏管理的开放和银行体系的脆弱会对金融稳定构成威胁。 二是应加强对跨国资本流动的监管,尤其要加强对短期资本流动的监管。短期投机性资本的异常流动有可能构成金融危机的导火索。各国应实行适合本国国情的汇率制度。过于僵化的缺乏灵活性的汇率制度容易受到国际游资的冲击。外资大量流入导致的资产价格快速上涨不具有可持续性,资产价格的下跌往往和资本外逃、本币贬值相关联,因此对外资过度追逐国内资产应保持警惕。各国应研究加强对对冲基金跨国投资活动监管的方法。 三是适当的危机应急处理机制是防范危机、减少危机损失的保障。各国应建立适合自身金融体系的危机处理机制。同时,加强跨国金融合作对于防范危机的蔓延、减轻危机发生后的损失具有重要意义。国际组织也应改进救助方式,针对救助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更加及时的应对措施。 一个负责任大国的承诺 为缓解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支持受到危机冲击的亚洲国家尽快走出困境,中国政府向世界承诺,保持人民币不贬值,并采取了一系列的积极措施和政策。 一是积极参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亚洲有关国家的援助。1997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政府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安排的框架内并通过双边渠道,在中国外汇储备并不充裕的情况下,向泰国等东南亚国家提供了总额超过40亿美元的援助,向印尼等国提供了出口信贷和紧急无偿药品援助。 二是积极与有关各方协调配合,参与和推动区域合作。中国政府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第六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提出了加强区域合作以制止危机蔓延、改革和完善国际金融体制、尊重有关国家和地区为克服金融危机的自主选择三项主张。在1998年12月举行的第二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会晤和东盟-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晤中,中国政府进一步强调东亚国家要积极参与国际金融体制改革与调整,当务之急是加强对短期流动资本的调控和监管,主张东亚国家就金融改革等宏观问题进行交流,建议在9+3框架内,开展副财长和央行副行长级对话,并根据需要适时成立专家小组,深入研究对短期流动资本进行调控的具体途径等。中国政府的这些建议,得到大部分受到危机影响国家的积极响应与支持。 三是承诺人民币不贬值。中国政府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维护本地区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出发,作出人民币不贬值的决定。中国政府的这一举措,对亚洲乃至世界经济金融的稳定,以及此后几年亚洲地区经济的复苏和重新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是采取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的政策。在坚持人民币不贬值的同时,中国政府努力采取多种政策措施,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保持了国内经济的健康和稳定增长,对缓解亚洲经济紧张形势、带动亚洲经济复苏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政府采取的这些措施,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亚洲国家的全局意识与高度责任感,为制止当时危机的进一步发展与蔓延,并为亚洲经济的快速恢复和重新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危机后的中国:防范新的危机 亚洲金融危机后,中国非常重视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增强防范和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 一是加强了审慎的金融监管体系。从拉美债务危机到墨西哥金融危机等多次金融危机的发生,我们从中可以看到,金融监管体系的脆弱性是许多国家爆发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亚洲金融危机以后,我们针对中国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的情况,加强了金融监管制度的建设。在已成立证券监督机构的情况下,又先后成立了保险和银行监管机构,落实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加强了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 二是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了产权制度的改革。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我们认识到,国有商业银行体系的低效运作已成为影响金融体系稳定的重要因素,而沉淀多年的历史坏账和低效率的银行治理结构则加大了中国金融体系的脆弱性。针对当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低、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我们采取一系列措施,改革国有商业银行体系,增强其抵御危机的能力。1998年,对国有商业银行注资2700亿元,剥离14000亿元不良贷款。此后几年,我们重点推进了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改造,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产权结构进行了重大的改革,推动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的境内外成功上市,将国有商业银行变为上市公司,增加公司的透明度,并按国际标准的会计准则、外部审计规则等进行监管,使这些银行的治理结构有了根本性的改善。我们在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中,即使在国家外汇储备大量增长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引入外国的战略投资者,推动这些商业银行境外上市,增加资本项目的流入,目的就是为了借助国际经验和市场的压力,冲破我们在现有体制下难以冲破的一些约束,推动银行治理结构的完善。 三是大力发展和培育金融市场。亚洲金融市场不发展不发达导致缺少分散风险的渠道和机制,这也是亚洲国家不能够很好地应对金融危机的原因,只有金融业更开放,按照国际市场上的游戏规则,运用国际市场上灵活多样的金融工具,才是最后对付危机的最好办法。 十年来,中国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由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和期货市场等构成的,具有交易场所多层次、交易品种多样化和交易机制多元化等特征的金融市场体系。在此基础上,我们不断地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为全面实现资本市场的机制转换和功能发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改善中国资本市场的资产结构,解决资本市场结构单一、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规模不匹配等问题,从而促进上市公司的资本最优化管理和投资者的资产组合管理。 四是推进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亚洲金融危机以后,我们认识到,一个灵活的汇率体制和外汇管理体制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是非常重要的。2005年7月21日宣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调整为1美元兑换8.11元人民币,同时将原来的钉住美元汇率政策改为钉住一篮子货币政策。自2007年5月21日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千分之三扩大至千分之五,即每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的交易价可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外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上下千分之五的幅度内浮动。 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篮子货币汇率变动,维护人民币汇率的正常浮动,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维护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五是推进金融法律制度、监管机制和基础设施建设。中国1998年后,先后出台或修订了《证券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反洗钱法》、《物权法》等法律及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为规范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支持。 六是加快对经济结构的调整力度。这是我们在亚洲金融危机后采取的最重要的改革措施。亚洲金融危机的原因之一就是这些国家的经济结构不合理,抵御危机能力弱。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着世界经济失衡和国内经济失衡双重挑战。人民币汇率升值的压力来自于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这正是经济结构失衡的反映。 如果我们没有忧患意识,没有加大结构调整的紧迫感,我们的经济今后几年会面对很大的问题。对此,中国政府已有充分的认识,并采取综合措施调整经济结构:不断完善外汇管理,加大汇率形成的灵活性;清理和调整“奖出限入”的外贸政策;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完善资源和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强化环保标准,强化节能降耗考核;完善财税政策,促进扩大消费等等。 亚洲金融危机已经过去十周年了,现在回顾它,是为了防范新的危机发生。中国愿与有关国家、地区一道,共同努力维护区域金融体系和全球金融体系稳定。(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本文根据其在“亚洲金融危机十周年国际研讨会”的讲话稿整理,略有删节,主标题与小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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