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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7月1日再调出口退税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 07:4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此次调整涉及2831项商品;不再设置过渡期

  证券时报记者 周荣祥

  本报讯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表示,我国将于7月1日起再次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此次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

  此次调整进一步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主要包括:盐和水泥等矿产品、肥料、染料等化工产品、金属碳化物和活性碳产品、皮革、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一般普碳焊管产品、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以及分段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同时,降低了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

出口退税率,主要包括:服装、鞋帽、箱包、玩具、纸制品、植物油、塑料和橡胶及其制品、部分石料和陶瓷及其制品、部分钢铁制品、焦炉和
摩托车
等低附加值机电产品、家具,以及粘胶纤维。其中,部分钢铁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此外,还将花生果仁、油画、雕饰板、邮票和印花税票等10项商品由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

  考虑到去年出口退税政策调整设置了过渡期出现的问题,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没有设置过渡期,但是将调整的政策内容提前对社会公布,以使企业有提前准备时间。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称,这一政策出台的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抑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同时,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

  该负责人还表示,从总体来看,这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力度适中,并且重点在于结构调整,不会对正常外贸出口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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