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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眼看天下】谁把购房人忽悠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 02:05 北京娱乐信报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否需要单独过户? 几乎所有购买二手房的人都会得到一个回答:不用。中介的解释是:“维修基金是随着房子走的,不需要过户,只要你买的房子产证拿到手了,那么同时维修基金也就已经是你的了。”律师的解释是:“公共维修基金随房屋的产权变更而变更,没有特殊手续。”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不久前,某银行来到笔者小区办理公共维修基金查询卡,结果引起一片哗然。众多购买二手房的业主无法当场领取查询卡,按照市建委规定,业主需要与原房主持双方证件去办理公共维修基金过户手续。一位业主说:这不是强人所难吗,房主一家都移民了,到哪儿找去? 《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换言之,这笔钱的使用权不在个体业主,支配权也不在个体业主,既然如此,“过户”岂不是多此一举? 况且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时,已在合同约定公共维修基金转移事项。如前所述,中介、律师也认为维修基金无须单独过户,相信九成以上购房人都不知道甚至没有意识到这项规定。而该政策在落实中显然也有不小的难度,需要买卖双方同时出场,对于买房已经有些年头的业主来说,显然不太现实,且不说能否找到当初的卖房人,即便找到,对方愿不愿意陪着走一趟尚在两可。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真正的业主不知道自家小区维修金的用途,而维修金用完需要补充时也势必混乱。 前述业主认为:照理说,谁是房屋产权人,谁就是维修基金的所有人,因此有关部门应该简化手续,从实际出发,维修基金过户时单审核业主身份证与房屋产权证即可。笔者也认为这样做并无不可。常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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