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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法》二稿或规定清洁能源指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5日 04:44 第一财经日报

  《能源法》二稿或规定清洁能源指标

  《节约能源法》已开始修订,年内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任绍敏

  《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副组长、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长叶荣泗昨日透露,《能源法》目前已形成二稿,预计7月发至各地征求意见,希望年底形成送审稿上报国务院。

  在昨日的上海第五届节能论坛上,叶荣泗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正在筹备片区会议,比如华东等区,直接听取有关各方对《能源法》二稿的意见。至于是否成立“能源部”的问题,叶荣泗未正面回答。

  叶荣泗认为,中国现行能源法律体系存在结构性、内容性、配套性、协调性缺陷,已有单行法部门色彩浓厚,能源领域综合性基本法缺失,《节约能源法》、《煤炭法》、《电力法》亟须修订。

  一些法律明确要制定的行政法规长期不能出台,比如与《电力法》配套的8个行政法规至今只出台了四个。而且,不同位阶的能源立法之间不够协调,过分倚重政策而轻视法律,各级政府上至省下至县都制定政策,随意性较大。

  叶荣泗表示,中国能源法律体系应该包括三大层面,第一层:以能源基本法为统领;第二层:以能源单行法(煤炭法、电力法、石油天然气法、原子能法、可再生能源法、节能能源法、能源公用事业法)为支柱;第三层:以能源配套法规(初步设计50多个行政法规,再加上众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支撑。

  叶荣泗透露,现行《节约能源法》已经开始修订,今年年内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争取用两个五年时间,健全和完善能源法律体系”,叶荣泗说,重点是加快《能源法》立法进程,力争早日出台,同时加快研究制定《石油天然气法》、《原子能法》,适时启动《能源公用事业法》的研究工作。

  叶荣泗主张在《能源法》中规定一些量化指标,尤其是关键性、闸口性的指标,比如,提高清洁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降低单位GDP能耗的目标等,“中国的法律应该有所创新”,但他也认为目前争议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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