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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07-6-12)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2日 16:22 审计署网站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事关农村的发展,农民的增收,社会的和谐。要实现这一重大战略决策,关键是要实现资金的安全运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让新农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这就要求必须找准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以改进,并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和完善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模式,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积极作用。 一、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资金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设资金总量不足。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来支持,仅靠有限的财政资金是无法满足新农村建设需求的;二是建设资金多头管理,分散使用,形不成集中扶持、规模扶持的效益。新农村建设资金涉及农业、水利、林业、国土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都掌握着一块财政扶持资金,各自为政,自行其事,导致资金分散使用,效益低微;三是资金及时到位难。资金支付方式为层层划拨,短时间内难以投入使用,影响工程进度。 (二)项目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实施未做到规划先行,也未实行招投标。大部分项目实施时没有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项目竣工后,也没有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结算仅凭白条报支工程款,有些建设项目为了赶进度,建设虎头蛇尾,工程质量堪忧。二是投资渠道不畅,投资资金单一。对地方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和资源认识不够,把握不准。因而组织推介工作不深入,后续管理服务不到位,没有营造良好的发展创业平台和投资环境。从而导致其他投资和农民自筹资金很少,项目投资资金单一。 (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主要表现在管理机构和制度不健全,基层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不健全是一个普遍现象,这也是造成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不善的一个主要原因。资金领发手续不全,冒充农户签字或无农户签字领取补助的现象普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资金损失浪费问题突出。有些乡(镇)、村建账、报账不及时,报帐手续不严格,入帐凭证不符合规定,甚至出现“包包账”现象。 (四)建设资金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财政支农资金基本上是财政部门自身监督支付,审计部门审计监督。财政部门由于自身既承担资金使用最终审批的责任,又承担监督支付的责任,很难防范内部存在的道德风险,而审计部门由于人手缺乏,审计面也很难覆盖到每个具体的项目,这就给腐败分子留下了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的可乘之机。有的借筹集资金之名,使用自制票据向农民收取建房审批(占地)费或配套设施费。有的通过重复报帐达到侵占专款的目的。如某村村支书利用职务之便,自制机械工时费票据,由他人冒充村主任签字审批,重复报帐,将资金占为已有。 二、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有效偿试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积极偿试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新模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探索资金整合的有效途径,统筹安排来自各种渠道的资金。 (一)统一规划,统筹布局。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计划管理要规划先行,结合自然山水资源,做到因地制宜,群众认可满意,特别是涉及农业命脉的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布局,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生产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统一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建议各级政府成立“新农村建设委员会”负责牵头各主管部门与当地村民一起制定切实可行的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和分年度资金预算。国家财政支农资金预算除去全国性的或国家重点保证的水利、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之外,按照国家扶持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分配到各省,再由省政府“新农村建设委员会”连同本级财政支农资金预算,按照县一级政府制定的规划预算,统筹平衡分配到具体扶持项目。 (三)建立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管理体制。建立财政资金追踪问效制度;建立县(市)乡(镇)两级资金管理平台,设立资金帐户单独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明确专门监督机构,在两级建立兼职监督员,资金拨付和使用以后,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纠正;乡(镇)、村对资金收支要单独建立帐目,指定专人进行专户管理,准确、规范核算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以免发生挤占挪用现象,确保支农资金能够真正落到所需支持的项目上去;建立资金的管理指导机制,乡(镇)应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指导、规范和管理,经常派人督促并全过程参与到项目的招投标、发包、施工、竣工验收等诸多环节;规范、完善、报帐手续,建立有效的基础性管理制度,从而减少资金的损失浪费和其他违规违法事项的发生。 (四)建立人大、政府、社会三级监督制度。各级政府新农村建设规划和资金预算必须经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审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检查监督 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坚持乡镇财务分开、村务公开等社会监督制度,完善公开的程序和内容,村民组成理事会,对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全程监督管理。要坚持和完善新农村建设资金、物资分配和农村公路修建、水利建设等新农村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搞暗箱操作,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作者:江西省南康市审计局 罗华兰 许裕建)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审计机关和本网站的观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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