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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牙防组违规收认证费20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2日 05:55 新闻晨报

  卫生部要求"认证"收入全部上缴 责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报道

  卫生部11日公布对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1997-2006年财务收支情况的正式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表明,牙防组存在违规收取“认证”费208.5万元,认定牙防组存在三方面的违规问题。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说,根据审计结果,卫生部决定收缴牙防组收取的全部“认证”收入,还将责成有关单位尽快彻底清理牙防组的遗留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针对牙防组与牙防基金会的关系,毛群安说,牙防组在前期是没有财务活动的。另外,牙防组利用牙防基金会账目转进转出的问题,将根据

审计规定,将审计工作延伸到牙防基金会,发现问题将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牙防组相关负责人违反了社团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对于牙防组财务上的问题,
卫生部
承担监管责任,已经对有关司局进行了批评。

  目前,卫生部已经要求对主管的所有非法人机构进行清查,加强监管,特别是财务方面的管理。卫生部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将在未来公布卫生部认定的非法人机构名单。

  另外,毛群安透露,鉴于全国牙防组出现问题,目前卫生部正在对监管的其他非法人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主要审查其活动是否在最初设定的范围、是否有继续存在的必要,特别要加强财务管理。

  牙防组存在三方面违规问题

  -违规收取“认证”费208.5万元

  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颁布后,牙防组在没有取得认证许可的情况下,违规收取相关费用208.5万元。

  -违规领取补贴

  牙防组的主要负责人两年中多领取职务补贴46000元、违规一次性领取住房面积未达标补贴74174.4元。截至目前上述补贴已全部退回。

  -财务管理问题

  未经批准开设账户;对外贷款,1994年,牙防组贷给广东省澄海县黑妹保健用品厂50万元,未及时收回,造成直接损失15.4万元;补记入账,牙防组1994-2006年收取赞助款等18.4万元,并直接支出7.6万元,未及时入账,至2006年7月才补记入账;奖金、补贴、劳务费发放名目繁多,支出随意;使用牙防基金会票据收取赞助等款项,使用基金会外汇账户提取外汇,用于牙防组人员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专家解析]

  牙防组身份模糊,刑法框架下难获罪

  北京市东城检察院李小萌检察官指出,虽然牙防组的行为可以明确证实,但司法实践中难以绕开的一个问题,仍然是牙防组的身份定性。

  牙防组不是法人单位,甚至不是一个适格的民事诉讼被告,它不是政府机构,不是行业组织,也不是非政府组织,更不是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所以,很难把牙防组解释入相应的职务犯罪罪名。

  另一方面,个人受贿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滥用职权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将牙防组工作视为协助卫生部行使一部分口腔公共卫生政策执行工作,牙防组工作人员则有可能符合滥用职权的主体身份。但是,从目前的报告中,并不能弄清其内部如何决策来进行违规认证的,牙防组的工作人员也没有个人直接把钱拿走,难以从个人受贿的角度来判断。

  李小萌认为,在现有刑法框架下,对于牙防组的身份问题,如果不作出突破性的解释,牙防组很难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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