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吴晓灵:加强代客理财产品监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1日 05:27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李良 上海报道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日前表示,理财市场是未来金融创新的重要领域,目前国内在这一领域的监管法规、监管理念、从业人员理念、客户理念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亟须提高的地方。 在9号的第四届SNAI-ASU企业家高层论坛上,吴晓灵说,中国金融创新将从体制转型的推动进入一个微观主体需求推动的新时期,这些创新日益集中在代客资产管理业务上。但由于目前我国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各个监管当局都针对自己所管的机构,对同一代客资产管理业务进行法规制订,这导致同一代客管理业务准入门槛不一致,在营销限制、收益分配以及信息披露方面的法规差异也给客户造成了很多误导。这既造成了金融机构间的不公平竞争,也使得投资人的理念混乱,在产品的选择上缺乏可比的评判标准。不仅如此,在这种监管模式下,由于监管理念的不同,既有可能阻碍金融机构的创新,也有可能放松对自己所监管机构的监督。( 对此,吴晓灵建议,就代客资产管理业务而言,同一法律关系的金融业务应该按同一的标准进行监管,按功能监管有利于业务的发展和创新。其中,凡是属于证券投资类的业务,跟证券有关系的,都应该归证监会管理。她表示,监管当局应当注重对机构的管理,而不是过多管理某一个产品。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新产品的报备、审批等等的程序。如果监管者把主要的精力放在资产管理队伍的人员素质和机构管理资质的评定、审定上,这就比单独的管一项资产计划或者一个产品更加有效率,也会管得更好。 吴晓灵同时强调,在代客资产管理业务中,区分好私募和公募非常重要。对私募来说,应该由更多的风险承受能力比较大的客户参与,以美国为例,个人要参加证券私募基金,夫妻双方的净资产要达到30万美元以上,但在中国,很多参加私募理财产品的个人其实并没有那么大的风险承受能力,往往在出现风险之后,造成一些不好的社会影响。因此,私募理财产品的风险宣传很重要。 吴晓灵指出,根据新《证券法》和《公司法》,如果私募基金的募集对象超过200份,而且投资都在二级证券市场上就属于证券投资基金,应该接受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约束和管理,也应该接受证监会的管理。但我国当前许多金融机构推出的理财产品,包括一些所谓集合理财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还有代客理财等都已经跨越了这个界限,却没有按照公募产品的法规进行监管。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