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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新城合实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0日 18:24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尹永铸 东营报道

  下岗职工盖新泽的妻子张景芬同样也没有工作可做,更倒霉的是,39岁的她患上了尿毒症,巨额的医疗费用一度把这个家庭拖入了绝望的深渊。2006年,她试着加入了城镇合作医疗保险,门诊每年可报销180元,同时社区为她申请了慢性病鉴定,她去医院做透析所用花销的25%可以去街道上报销。

  一般来说,像张景芬这样的城市失业人员,往往会被医疗保障体系排除在外,因为他们既没有资格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又没有能力购买商业医保,成为“三不管”人员。

  山东东营市正在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从2005年底开始,东营参照“新农合”的模式,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进行了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实验。在这种“交费30元,报销几万元”的口号指引下,2006年,全市参保城镇居民达8.3万人,筹集资金547万元,补偿资金401.5万元,补偿城镇居民5.3万人次。

  新农合模式

  东营市卫生局副局长韩志东介绍,自2005年起,东营市政府便出台了《东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和《东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额医药费救助暂行办法》,这两个办法规定,凡具有常住城镇户口,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居民均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对城镇低保对象、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及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市财政为其缴纳。同时,东营市还建立了医疗救助制度,由市财政每年列支300万元,并从留成的福利彩票中提取100万元,对参合城镇居民年医药费超过3万元以上的部分的大额医药费进行救助。

  “东营市共有城镇人口77万,除了全部有医疗保障的胜利油田人口39万,剩下的38万人口中,有很大一部分城镇居民医疗无保障,”韩志东透露,市卫生局在2005年上半年就进行了全市的一个普查,这些无医疗保障的城市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

  东营市在搞好基线调查和充分考虑财政与居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确定了参合的具体额度:市、县(区)财政分别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2007年又分别提高到25元和15元,有的县区还提高到20元),个人每年缴费不低于30元。同时规定了报销额度:人均300元以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30%,住院费用在301-10000元的,报销比例为25%;10001-20000元的报销比例为35%;20001-30000元则报销45%。

  和上文张景芬情况类似,东营市东营区海河社区的城镇居民韩俊,因患骨癌而负债累累。当他的家人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71224元的补偿金时,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们下岗职工是不敢生病的。没想到只交了30块钱,却能补助7万元。”

  东营市“新城合”的运作指导原则与新农合一样。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居民个人徼费全部存入国有商业银行,实行专户、专账储存,有效避免了弄虚作假和挤占挪用。资金筹集则是“乡镇(街道)征缴,自愿签约”。

  “我们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成立了‘议价采购管理委员会’和‘议价采购监督委员会’,尽可能地降低药品价格,使定点医疗机构常用药品的价格平均降幅保持在40%左右。”东营区城乡医疗保险办公室主任张长泉说。

  除此之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也是关键所在,防止提价卖药、开人情方等。

  监督队伍经常利用暗访的方式考察这些定点医疗机构。“我们一般会选择在中午或下午时暗访,因为人在这个时间精力不太充沛,容易犯错误。”张长泉介绍说。

  “只要能拿到他开的药费单子,也就是无故提价的证据,我们肯定会撤销这个点。”东营区卫生局副局长刘子星说。

  东营市在2007年共对169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验收,通过了142家,近30家由于不达标而未获通过。

  筹资尴尬

  尽管目前参保居民的满意率达90%以上,但让东营卫生局尴尬的是,居民的参合积极性并不如想象得高。

  “主要的原因就是筹资水平较低,”东营市卫生局副局长韩志东说,“2006年人均筹资水平仅为40元(市、区政府各10元,居民个人缴纳20元),城镇居民医药费用的总体补偿比例仅为21.3%。”

  除此之外,中央和省财政对参保城镇居民无资金补助,所有配套资金都要市、区政府自掏腰包,致使“新城合”的筹资水平还低于新农合。

  这一点,处于基层的街道办事处感触尤为深刻,因为新城合宣传推广工作的重头戏都是他们在做。“2005年刚开始推行的时候,参合率还不到30%,”东营区东城办事处主任赵恒才说,“后来采取了‘典型引路’的办法,居民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他们的参合率才逐步提高上去。”即便这样,他们也费了很大的工夫,因为新城合针对的重点人群是低收入群体,30元钱对他们来说也很珍惜,他们要好好合计,看回报到底如何。

  2007年5月15日,山东省卫生厅公布的《关于我省部分市县(区)开展城镇居民合作医疗试点情况的调研报告(摘要)》建议,山东争取从今年开始,对“新城合”一年试点,两年推开,三年完成;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加大对“新城合”的扶持力度,各级财政按实际参合人数每人每年补助达到50元以上。同时,各地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也可相应提高到30元以上。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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