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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动局规定今年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9.5%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9日 10:00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温薷) 昨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07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规定今年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9。5%。同时,首次规定企业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不涨薪,经营者工资不得增长。

  过半职工年收入不足3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公布,2006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6097元,增长幅度10。02%。数据显示,在岗职工年收入不足3万者占57%,其中年收入1。5万至2万者最多。私企职工,住宿、制造、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职工,及远郊区县职工收入水平偏低。

  据此,2007年北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预警线)、下线三条线构成。

  其中基准线为9。5%,上线为14。5%,下线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

  劳动局工资处处长徐树理解释,今年劳动局首次明确规定凡企业2006年平均工资在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左右的,建议工资增长幅度按照基准线9。5%确定;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全市平均水平两倍以上的(即年收入7。2万元以上),工资增幅应低于9。5%;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平均水平60%(即年收入2。16万元以下),工资增幅应介于9。5%—14。5%之间。

  同时,规定北京市属竞争性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原则不得突破14。5%。劳动局将对近两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过快的企业列入监督检查的重点。

  企业降工资须与职工协商

  徐树理介绍,按照新规定,若企业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困难,经营者必须同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才能安排本企业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今后全市企业都要建立劳资共决机制。”徐树理透露,今后5年内,要求全市企业经营者须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共同确定工资分配方案及增长水平,并报送所在区县劳动部门备案。

  徐树理称,目前众多企业一线技术人员同经营者工资差距过高。为此,规定企业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若工资水平不增长,经营者不得单独增长工资。对于工资水平低于本企业平均工资、两年未增资、增资缓慢的一线技术人员,工资增幅须高于本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增幅。

  企业涨薪建议幅度

  ●企业去年平均工资在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左右的,建议工资增幅按基准线9。5%确定;

  ●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全市平均水平两倍以上的(年收入7。2万元以上),工资增幅应低于9。5%;

  ●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平均水平60%(年收入2。16万元以下),工资增幅应介于9。5%—14。5%之间;

  ●市属竞争性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原则不得突破14。5%。

  相关新闻 市场总监年薪指导价最高

  本报讯 (记者 温薷) 昨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部分社会职位工资指导价位,及2006年不同行业人工成本统计数据。

  数据显示,在公布的90个职位中,市场总监、财务总监、销售总监最高年薪指导价位居前三位,分别是454789元、379517元、337318元。同时,2006年全市企业平均人工成本最高的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人均每年68733元;金融业人均每年56353元,居其次。

  “部分企业不以岗定薪,而以最低工资标准定薪,这是对最低工资含义的曲解。”劳动局工资处副处长毛艾表示,该统计资料将于近期汇编成册,在全市发布。企业应根据公布的职业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及行业人工成本信息为参考依据,确定并调整各岗位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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