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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审计与监察联手查清一封群众来信 打破一项行业垄断(07-6-8)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8日 17:42 审计署网站

  最近, 根据一封署名的群众举报信,厦门市审计局和监察局联合查明:福建建科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建科”)借助行政部门的公权力,垄断厦门市“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以下简称“建工人意险”)垄断市场数年。真相披露后,厦门市政府责令限期整改,监察机关下达“监察建议书”,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出台整改实施意见,采用公开竞标方式确定承保单位,并从今年9月1日起开始实行。

  群众来信揭开内幕

  厦门市政府从2006年以来,全面推进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明确要求:能够通过市场配置的行政资源和公共资源一律交由市场进入依托市产权交易中心设立的交易平台,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或其他竞争方式进行配置。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今年初一名群众给厦门市政府纠风办寄来一封信,揭露了“厦门建科”借助行政部门的公权力垄断市属工程项目的“建工人意险”市场的内幕。

  这封署名群众来信反映说:作为审批发放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许可证”必备条件之一的“建工人意险”业务,自从1999年以来,基本上由“厦门建科”独家代理。在厦门的市属工程项目的保单如果没有“厦门建科”盖章,有关职能部门就不给施工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凭此,这家中介公司这些年来从此业务获取中介费几千万元。群众期盼市政府能出台新法规,打破“厦门建科”借助公权力对市场的独家垄断,促进市场公平自由竞争。

  审计调查核清真相

  厦门市审计局接到市政府纠风办转来这封群众来信分析认为,如果来信属实,那么“建工人意险”市场的独家垄断现象,既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又与厦门市正在推行的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背道而驰,这一不公正现象应该得到纠正。

  为此,厦门市审计局与市监察机关联合开展审计调查。审计小组深入有关市属建筑企业、保险公司以及“厦门建科”等近百家单位,进行一个多月艰苦细致的调查,终于查清了事实的真相:1999年厦门市全面启动“建工人意险”时,市建委根据当时福建省建委的文件规定,曾行文指定厦门的这项保险业务由“厦门建科”独家代理。2004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之后,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均对原规定中的指定性条款做了修正。明确要求自2004年10月1日起,厦门市属工程“建工人意险”不再指定代理人和承保单位,即“厦门建科”不再是厦门“建工人意险”的唯一代理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有人利用“公权力”进行变相指定。通过对“厦门建科”获取“建工人意险”代理费展开的审计调查查明了两个事实:一是“厦门建科”垄断市属工程项目“建工人意险”的事实存在;二是“厦门建科”垄断此业务或高额代理费长达数年,总金额达数千万元。

  政府责令整改打破行业垄断

  根据审计调查结果,厦门市审计局向政府呈报关于“建工人意险”代理费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报告。厦门市政府根据审计调查报告披露问题,责成市建设与管理局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抓整改,并要求“举一反三,对于公共资源切实实行市场化配置,不要干预市场。”同时厦门市监察机关也向有关职能部门下达了《监察建议书》,要求对市属工程项目“建工人意险”按照行政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的要求限期整改。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根据市政府批示和《监察建议书》的要求,为打破“建工人意险”独家行业垄断,促进投保市场的有序竞争,提出了整改实施意见,确定了整改后采用的“建工人意险”的保险模式。一是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一定数量的中介公司和保险公司,参与市级建筑工程的“建工人意险”承保业务。并市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制定考评办法对中介公司和保险公司进行定期考评,实行优胜劣汰。二是提高投保的标准。要求“建工人意外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厦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4倍。保险期限应涵盖开工之日到竣工验收合格日。三是“建工人意险”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进行投保,施工企业办理投保手续后应以公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天。

  厦门市通过审计调查查清一封群众来信揭露“建工人意外险”内幕,政府部门果断出台整改实施意见,不仅打破其行业独家垄断行为,规范社会行政资金配置秩序,而且也更好地保护现在厦门15万建工企业劳动者的权益,达到国家设置的“建工人意险”的目的,以维护建筑市场的和谐稳定。(洪再福、陈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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