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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审计“三要”(07-6-8)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8日 16:22 审计署网站
今年,温家宝总理对审计工作提出了“依法、程序、质量、文明”的八个字要求,即审计机关要做到依照法律,符合程序,提高质量,文明审计。这八个字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重视、关怀、支持与期望,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审计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文明审计”,听起来简单平常,但实质内涵丰富、寓意深刻、责任重大,是对审计机关提出的更新更高的要求。笔者认为,做到文明审计,重点要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要依法审计。依法审计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只有依法审计,才能保护国家的利益、人民群众的利益。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审计、依法监督的思想,严格按照《宪法》和《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权限,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禁越权执法。要认真执行法定的审计程序,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项目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合法。 二是要构建与被审计单位的和谐关系。“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的要求,建设和谐的审计关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和谐不等于一团和气,和谐不是不坚持原则。构建和谐审计关系要以加强审计监督,严格审计执法为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文明审计与加强监督、严格审计是一致的、统一的。审计机关要树立服务理念,坚持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服务,寓服务于审计监督之中,在审计监督过程中体现服务。要与被审计单位坦诚交流,表明审计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检查,让被审计单位及时有效地纠正、整改,堵塞漏洞,规范管理。要坚持“一审、二帮、三促进”的做法,做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发展。 三是要规范审计执行行为。现在审计机关的声誉比以前高了,社会影响也好了,但要防止以监督者自居,口大气粗,动则扣帽子。有理不在声高,要平等待人,有问题也要让人家心服口服,要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提倡尊重与公平,审计机关要以理服人、以实服人、以法服人,而不是以势压人;工作中不要讲大话、粗话、过头话、对审计对象使用威胁性、恐吓性的语言;要注意合理运用审计手段和方法,慎用各种强制性措施,杜绝因不注意方法而产生野蛮执法的行为。(作者单位: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办陈顺辉)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审计机关和本网站的观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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