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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国资流失应该怎么办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7日 13:41 法制日报
四川省国资委:建议搞一次“回头看” 四川省检察院:过了多少年都不放过 本报记者 马利民 马万杰案宣判后,记者就应当如何避免和挽回国有资产流失采访了有关部门负责人。四川省国资委相关人士表示,上世纪90年代末,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由于当时相关的许多法规政策还未曾出台,国有资产转让的评估、审批、公示等程序都不规范,加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管的不到位、不作为,甚至出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个别领导与不法分子狼狈为奸的现象,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个别国有企业改制后就成了企业老总的公司。这位负责人建议,国资部门应该对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发生的国有资产转让等情况开展一次公平公开的“回头看”,以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指挥查办本案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陈昌斌表示,国有资产转让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内部决策、资产清算及评估、财务审计、价格确定等各个程序,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检察机关对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举报线索,不管是过了多少年、不管当事人还在不在位,一旦举报的线索查证属实,都将一查到底,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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