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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农资金管理六处着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7日 10:06 中国财经报

  赵红民 韩新锋

  随着中央不断加大新农村建设力度,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使用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就显现出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具体工作当中,基层挪用支农资金现象较为普遍,其主要原因有:一是支农资金的指向不明。二是支农资金的来源渠道太多,管理难度很大。三是支农项目界定不准,乡镇财政无法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监督。四是乡镇财政受上级财政主管部门和地方乡镇政府的双重领导,使乡镇财政不能更好地行使本质职能。现就如何加强基层支农资金的管理,谈一些看法。

  一是加强支农项目的管理,认真搞好项目立项以及前期的准备工作。对每一笔支农资金,应该上下联动。建立项目库,明确项目名称,落实项目负责人。乡镇财政要做到按项目拨款,按支农项目名称分类进行会计核算,按支农项目对上级主管部门提供详实的会计资料,严格考核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规范管理,严防虚报冒领现象,有效控制挪用支农资金现象的发生。对已立项的支农项目,首先应得到乡镇财政和

审计部门的认同。对支农资金设立专用账户严格管理,对用款情况应由乡镇财政按照资金的用途统一调拨,按工程计划进度拨付资金,对资金的使用全程监控和监督,定期检查。

  三是进一步完善支农资金的管理。由乡镇财政监督该项目的全面实施,参加项目的立项、审定、预算安排到使用监管,效益考核等全过程管理。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应实行“一卡通”,设立专用账户,实行封闭式管理。对不同部门间的支农资金,应按照“资金渠道统一归口,资金使用用途不变,各负其责”的原则,把各部门性质相似、功能相近的支农资金整合起来统筹安排使用,着力解决使用分散和重复建设的问题。并对各项支农资金进行优化调整,适当归并,集中资金解决重大问题。在支持形式上,要采取更加灵活的投入方式,尽可能多运用农民公助、以物抵资、以奖代补、先干后补、投资参股、技术支持等办法,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增加劳动积累,实现自主创业。有些农村公益事业设施建设还可以与“一事一议”结合起来,对通过“一事一议”或民主议事形式选定的项目,财政要优先扶持,严禁增加农民负担,但必须把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资投劳改善自己的生产生活条件的积极性严格区分开来。在决策机制上,要尊重农民的选择权。注重农民的参与,尽可能地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在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等小型公益设施建设上可以采取“多方投资、入股共建、重点管理”的办法,更多地吸引和扩大农民投资,做到“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归项目收益主体所有,以更好地调动农民参与支农项目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

  四是明确支农资金上下核对的会计责任,以减少目前乡镇财政只拨不管以及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应对项目建设中的采购、建设部分,运用招标方式,纳入政府采购,由采购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安全性,这节约了资金,也发挥了支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五是科学管理,预算共编。对各类建设资金,实行“先评审、后编制”的预算审核管理机制。主要对项目的投资、预期收益等内容进行客观、深入、专业的技术判断,以减少支农资金决策的随意性。通过专家审定项目,提高决策的合理性。对实施项目方案的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科学论证,以确保收到经济合理的效果,杜绝支农资金决策的盲目性。

  六是加强支农资金使用效果审计。对各年度支农资金从申请、立项到资金的使用全程审计,看资金使用效果、使用方法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全部用在了新农村建设上,纠正支农资金使用中出现的不合理、不合法现象。用最小的投资,换回最大的效能,充分体现财政支农资金的作用,使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大地。(作者单位:陕西省澄城县雷家洼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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