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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应允许金融机构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7日 03:32 第一财经日报
王春霞 “应该允许金融机构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昨日在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上表示。她认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确实是有高风险,但是对于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来说,只要能够正确地认识和管理好风险,能够把风险的最大值控制在自己所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就应该允许它做。” 吴晓灵指出,机构投资人的监管者和主要股东应从资产组合的理念、从风险控制和风险承受力的角度研究是否允许这些机构介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目前,由于受到商业银行法的限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仍然是银行的禁区。而保险公司在此方面的投资已经开始,中国人寿去年曾参加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的首次募集,投资规模为10亿元左右。 “今年6月份生效的《合伙企业法》应该说引入了有限合伙制,这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养老金等机构投资人介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造了条件,监管经济应顺应形势及时修订法规。”吴晓灵建议。 她还表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尽管都需要稳健的经营,但是拿他们资本金的一两个百分点来从事高风险的投资,而且做好充分的风险拨备,并不会影响他们的稳健经营,各个金融机构应该有一个比较好的风险投资总和。 在监管方面,她还指出,作为投资主体的监管者应从风险承受能力的角度加强对私募基金参与者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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