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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金融监管职责 预防高端犯罪活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 01:52 金时网·金融时报
李倩 6月4日,央行发布公告,就《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向公众征求意见。该办法是央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为了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行为,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的。该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国内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发展,并有力促进我国反洗钱的国际合作。 众所周知,在现实生活中,虚假银行账户、股票账户常常被犯罪分子利用作为洗钱工具,从事金融违法活动。洗钱活动不仅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而且还助长并滋生新的犯罪。因而,洗钱是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不仅破坏经济活动的公平、公正原则,破坏市场经济有序竞争,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和正常运行,威胁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而且洗钱活动往往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贪污腐败和偷税漏税等严重刑事犯罪相联系,给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以及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通过对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及其他来源信息进行分析和甄别,共移交可疑交易线索533份,涉及人民币793.51亿元,外币折合美元达8.32亿元,涉及交易6万余笔,账户3906个。因此,可以说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是反洗钱预防制度的第一道关口,金融机构在犯罪所得进入交易领域之初,便建立客户身份与资金、交易的对应关系,不仅能为今后辨别资金的真实性质、交易的真实目的、追查实际所有人和受益人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资料,而且能有效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安定。 专家指出,反洗钱预防和监控制度主要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记录保存制度、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和内部监控制度。而早在2006年10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反洗钱法就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当年1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发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对反洗钱法的这一要求又作了进一步细化。现在即将出台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更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反洗钱预防和监控制度。 此次央行会同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制定并推出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主动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客户未主动提供的,在建立业务关系或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金融机构可以要求其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进行核对登记存档。如有必要,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存档。与客户建立人身保险、信托等业务关系,合同的受益人不是客户本人的,金融机构还应当对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存档。 另外,根据目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我们可以发现,管理办法规定得相当细致。明确其适用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其他金融机构。并且明确其中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和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 央行征求意见稿还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职”,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贯彻落实“了解你的客户”原则,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同时,金融机构应当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准确、完整,为客户保密,并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识别客户身份、了解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并确保重现客户的每项交易,以提供识别客户身份、了解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 尽管现在我国的新型反洗钱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一张牢固的反洗钱“法网”也正在逐步构筑,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仍不难发现,为了争夺客户和存款,很多金融机构在不同程度上都通过放宽开户条件、直接或变相提高利率、放松管理制度等手段吸引客户、扩大业务、吸收存款。在这样的状况下,尤其是在金融秩序混乱的地方,很难有效地预防和查处洗钱活动。所以,金融机构必须强化客户尽责调查、保留交易记录、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以及保守反洗钱秘密等职责,同时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让反洗钱法律体系真正发挥出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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