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短信诈骗:5个月得手60余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 09:12 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 欧阳晶 赵雪艳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您好,您的银行信用卡于某日在某地刷卡消费XX元,将在本月结算中扣除,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如果你的手机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那么你要提高警惕了,因为这很有可能是一个骗局。刘松宜等11名犯罪分子就是靠着这种陷阱,在短短的4个月内疯狂作案,共骗取了十多名被害人60余万元现金,一手炮制了江西省最大的一起短信诈骗案(本报2月14日一版曾作报道)。5月29日,江西省高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刘松宜等人上诉,维持原判。11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

  短信诈骗 分工明确

  刘松宜,男,现年47岁。2004年5月,刘松宜在

福建省厦门市加入了一个由台湾人组织的短信诈骗集团,逐步掌握了行骗技巧,并从中看到了巨大的“商机”。为了牟取更多的非法利益,刘松宜决定“自立门户”。

  2005年5月,刘松宜联系上了台湾人“宋董”(具体姓名不详,在逃),两人达成了一项交易:由“宋董”负责出资购买作案的手机、短信发射器及电话卡等,由刘松宜负责找人发短信、接听电话和提取赃款,所得赃款按三七开分成,即“宋董”分70%,刘松宜分30%。

  接下来,刘松宜就紧锣密鼓地忙开了。他找来了老朋友黄议德,并雇请了陈鸿贤、谢永辉、徐逸中等人,将他们分为三个组:接听电话组、发送短信组和取款组。由黄议德负责管理接听电话组和发送短信组,陈鸿贤具体负责接听电话,谢永辉具体负责发送短息;徐逸中则负责取款组,按取款金额提成分赃。很快,这个由刘松宜领导的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短信诈骗集团发展到11人。

  广泛撒网 守株待兔

  “宋董”按约定买来作案用的10个短信发射器和数百张电话卡交给了刘松宜。2005年8月起,在刘松宜的指使下,谢永辉在短信发射器上设定好以135、139等数字开头的电话号码,先后向南昌、上海、无锡等城市居民发送诈骗短信。据谢永辉供述,他总共使用了500余张电话卡,每张电话卡可发送数千条短信。案发后警方从这个犯罪集团缴获了作案用的电话卡433张、手机10部。

  陈鸿贤等人则租用了几辆面包车,在厦门市区内东绕西转地接听被骗群众电话,以逃避警方的追踪。当被骗群众打来电话咨询时,他们就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说被骗群众的

银行卡可能有问题,具体事宜要向银联中心的工作人员查询,然后提供一个“银联中心”的电话。“银联中心”人员接到电话后假装查询一番,然后说电脑资料显示被骗群众的银行卡确实曾在某商场刷卡消费,进而谎称被骗群众的身份资料或银行卡已被人盗用或泄密,为了防止卡内的资金被盗,他们可以帮助加密,方法是被骗群众到银行自动柜员机上按照他们的指令操作,将其银行卡内的资金转入到他们所谓的“安全”账户上。一旦有人上当,他们立即向上线黄议德、刘松宜报告,由后者通知取款组将赃款取出。

  相继落网 终审获刑

  2005年9月26日,江西省南昌市警方在接到被害人潘某、陆某等人报案后,迅速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10月9日晚,该诈骗团伙成员朱进伟在南昌被抓获。经讯问,朱进伟交代了同案犯并协助警方在南昌某宾馆抓获了其他团伙成员王琮胜、朱电青和陈嘉彬。王琮胜到案后主动交代了其犯罪事实,并提供了徐逸中的藏匿地点。10月至12月,徐逸中、黄议德、陈鸿贤、刘松宜等团伙成员相继落网,这个短信诈骗集团土崩瓦解。

  2006年11月27日,南昌市检察院对刘松宜等11人短信诈骗案向法院提起公诉。2007年2月12日,法院一审认定,刘松宜等人于2005年8月至12月间,行骗13次,诈骗金额达60.7万余元。刘松宜作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应对集团所犯全部罪行承担责任;黄议德和徐逸中系犯罪集团主犯,谢永辉等8人系犯罪集团从犯,王琮胜和朱进伟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具有立功情节。据此,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刘松宜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黄议德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徐逸中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6万元;谢永辉等人则被判处八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刘松宜等人提起上诉后,2007年5月29日,江西省高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刘松宜等人上诉,维持原判。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