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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承认其弟持有延边公路 广发证券总裁董正青辞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 08:00 每日经济新闻

  董正青在广发证券内部会议上宣布辞职。该辞职申请第二天即被董事会通过。

  另据董正青向部分媒体承认,其弟持有延边公路的股票。董本人因此接受了证监会稽查二局的三四次问讯,但他当时均否认向其弟泄露了有关内幕信息。

  董正青辞职

  6月1日下午,广发证券总裁董正青迫于压力提出辞职。而据新华社最新消息,“发证券董事长王志伟告诉记者,6月1日,董正青主动提出辞职;6月2日,董事会经讨论接受了董的辞职。原常务副总裁李建勇现代理行使总裁职责。”在5月29日中国证监会表态严查广发证券借壳内幕交易案前后,董正青一直处于事件的漩涡中心。

  董正青是在广发证券通报重大事项的全系统内部建设会议上宣布辞职的,此次会议延续了一个小时,广东证监局也派人与会。面对全体员工,董正青说明了自己的辞职理由:一是没有实现广发证券借壳上市预期的工作目标;二是在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000776.SZ)上市以及股权变动的过程中引起了负面影响,负主要责任。

  会议的结果并没有让广发证券员工感到意外。随着证监会日益深入的调查和逐渐明朗的态度,广发借壳涉嫌内幕交易案的最终结果已呼之欲出。“这个事情已经传了很长时间。在延边公路这个问题上,的确存在以董本人为主导的违规行为。”一位知情人士称,“当然,也许不是所有的高层都有问题。”

  面对证监会的调查处罚以及进一步的司法行动,董正青在会上表示,“自己经得起任何审查”。5月31日下午,《财经》记者拨通了董正清的电话,他语气轻快,称正在开会,建议记者与广发证券新闻办联系,并未令人感觉其面临辞职的沉重。

  近日董正青在接受部分媒体采访时承认,其弟持有延边公路股票,董本人因此接受了证监会专事内幕交易调查的稽查二局三四次的问讯,其中一次曾长达九个小时。但他否认向其弟泄露了有关内幕信息。

  “延边公路”波动

  去年6月5日,上市公司延边公路发布公告,披露广发证券拟借壳上市。但在公告之前的3月份起,延边公路股价便开始出现异动,第一次停牌前后多次涨停,借壳传闻一度被其公告否认。当年9月26日借壳方案正式公布,10月31日方案获得包括吉林敖东辽宁成大(600739.SH)、广发证券等股东96.81%的赞成票。2006年10月20日,延边公路第二次停牌至今,股价停留在10.55元。这引起了交易所和证监会的关注,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检查,随后正式立案调查。该借壳方案至今并未得到证监会通过。

  但与广发证券相关的另两家上市公司并未因此停牌。吉林敖东、辽宁成大和广发证券向来被市场称为“铁三角”,三者互相交叉持股,关系密切。吉林敖东是持股广发证券27.14%的第二大股东,辽宁成大是持股广发证券27.3%的第一大股东;另一方面,广发证券又是吉林敖东的第五大股东,广发证券的员工持股会———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辽宁成大第二大股东。

  5月30日,吉林敖东(000623.SZ)被深交所以“媒体报道了公司未经披露的重大信息”为由临时停牌,5月31日继续停牌一小时。吉林敖东是延边公路第一大股东,6月1日收盘跌停报收58.81元。此前的5月15日,吉林敖东除权前股价最高曾飙至每股130元。延边公路的另一大股东辽宁成大6月1日股价报收至41.53元,此前5月9日最高涨至77.42元。

  “调查门”始自去年

  2006年2月证监会下发了一份通报批评,指出广发证券总裁董正青在没有向外界和监管机构如实披露的情况下,以他自己为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受让了广发证券的股权。自此,董正青深陷调查,市场亦不时传出其“出事”、“被双规”之传闻。

  2006年7月,监管层再度就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操作及内幕交易作出调查。董正青随后更被怀疑在借壳一事中涉嫌内幕交易,其亲属提早进入了延边公路,购买延边公路的股票达200万股。

  2007年5月29日证监会在通告中表态,将严格审查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一案,并移送司法机关,这令外界相信此案历时一年的审查,结果将很快“昭于天下”。

  今年44岁的董正青曾任广东发展银行证券部经理,自2003年12月成为广发证券总裁、副董事长至今。董为人精明强干,是广发证券的核心人物之一,2004年曾率广发证券击退了来自中信证券的收购,并以员工持股的“吉富模式”继续试探广发证券私有化之路,不过终因种种原因未能修成正果。苏丹丹  乔晓会

  证监会拟处罚“广发证券兄弟”

  去年6月5日,上市公司延边公路发布公告,披露广发证券拟借壳上市。之前,延边公路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引起了交易所和证监会的关注,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检查,随后正式立案调查。现已查明,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部分当事人,包括吉林敖东、延边公路等机构和人员没有及时、准确披露收购、持股信息,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陆续送出。

  在调查中,证监会重点调查了部分当事人涉嫌内幕交易及其他形式的犯罪线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发现的犯罪行为,必须按程序立即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在本案中,证监会已将涉嫌犯罪的证据和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于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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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新能源副总违规  深交所重拳查处

  针对宝新能源公司副总经理张剑峰在公开披露重大信息前违规买入本公司股票问题,深交所快速启动相关处罚程序,日前已向有关当事人发出《处分事先告知书》。深交所同时表示,目前正在做进一步深入调查,还将根据调查结果报有关方面做进一步处理。

  在宝新能源2007年5月31日公告投资参股国都证券前,张剑峰于2007年5月29日上午分三笔购入公司股票23300股,均价22.34元,成交金额52万元。张剑峰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三款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第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据了解,在宝新能源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张剑峰被授予股票期权。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在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因此,如张剑峰被深交所公开谴责,将影响到其股票期权计划。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张剑峰无视法规,在中国证监会严励查处违规交易时期违反规定买入本公司股票,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交易所将依据规定予以处分。

  此外,深交所通过其网站的“诚信档案”栏目,向全社会公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意在增加市场透明度,让投资者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因此任何人都不可以抱有侥幸心理。于春敏苏丹丹 乔晓会 《财经》杂志 于春敏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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