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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收紧紧箍咒 严防信贷结构过度能源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 06:26 金时网·金融时报
FN记者 周萃 继今年4月份刚刚对部分钢铁产品取消出口退税或大幅度降低出口退税后,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再度对“两高一资”行业发力,从6月1日起,国家对142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实施差别电价,取消出口退税,清理各地土地优惠政策等,在限制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连续重拳出击。 去年以来,受市场利益驱动,我国一度得到遏制的高耗能产业再次抬头,并呈现盲目扩张势头。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六大高耗能行业平均增速20.6%,这个速度高出了规模工业增速。钢材、氧化铝、铝材、铁合金、10种有色金属等原材料产品产量分别增长26.2%、53.7%、43%、44.4%和30.8%。 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的背后,存在着信贷资源严重向能源产业倾斜的隐忧。一份权威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2月末,炼钢行业贷款813亿元,同比增长109.5%;石化行业贷款余额2547亿元,同比增长28.6%;建材行业贷款697亿元,同比增长53.5%;水泥行业贷款余额417亿元,同比增长58.6%。 特别是在西北地区,信贷资金事实上已成为该地区能源工业迅速崛起的主要推动力。据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统计,“十五”期间西北五省区金融机构投向能源行业的贷款余额增加了1倍多(由641.47亿元增加到1307.98亿元),年均增速超过同期贷款平均增速8.11个百分点;2005年西北五省区1083.96亿元的能源工业总投资中,来自金融机构的资金超过80%。值得关注的是,如此集中的信贷投向还在不断加强。据陕西省某商业银行分行透露,目前该行已审批贷款的总量中,能源产业占比为32%,而出具贷款承诺函和意向书的总额中,能源产业竟占到70%。 信贷资源向能源产业过度倾斜,由此形成了银行资金与能源产业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深度依赖关系。一旦资金链中的任何一环出现问题,不仅危及上述两大产业,甚至可能累及整个宏观经济的平稳与均衡。 信贷结构的过度能源化,潜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较之其它工业项目,能源开发项目的投资建设周期相对较长,一般需三至五年,个别项目建设周期甚至长达十年、二十年;与此同时,能源工业又是一个较易受经济周期影响产生波动的行业。信贷资金高度集中于能源领域,一旦整体经济运行出现周期性调整或相关产品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已经投入到这些行业和企业的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将很难得到保障。目前一些地方能源金融的风险已逐渐显现,尤其是部分火力发电企业,由于近年来煤炭价格不断上涨,使得这些企业的金融风险有可能提前出现。 轻易获得的信贷资金容易助推粗放式能源开发,对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将产生负面影响,同时也不利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的有效实施。当前,煤炭、石油的开采过程中存在着惊人的浪费现象。按《煤炭工业技术规范》要求,矿井采区的回收率最低不应小于75%,但是现在陕西省煤炭资源回采率平均还不到30%。在石油开发中的浪费同样惊人,新疆一般油井的采收率能达40%,而在陕北一些油井的采收率才百分之十几。一些企业没有采用提高采收率的注水技术,对环境的破坏更是显而易见。信贷资金涌入能源领域,一般都只考虑自身的投资回报率,国家支持能源产业可持续性发展的金融政策在很多地方都很难实现。从长远来看,将对产业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产生消极影响,最终也会累及到银行自身的能源信贷资金安全。 所幸,能源金融存在的问题,已引起各商业银行的高度关注。工行已表示,将在审批、管理信贷业务时,通过企业征信系统查询企业信用报告中的企业环保信息,将有关信息作为贷款审批的重要参考依据,严控环保不达标和高能耗企业的授信总量。同时,工行对企业实行明单制管理,对新建项目和新建信贷关系企业提出严格细化的标准,并加快从产能过剩行业和劣质市场退出的速度。 建行则表示,对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项目和企业不发放贷款,而且要收回已发放的贷款。环保不过关,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贷款发放后,建行对贷款项目是否落实防治污染及其它公害进行跟踪监督。风力发电、燃料乙醇、城市污水处理、火力发电厂燃煤脱硫、高炉和焦炉尾气回收利用等项目,都是建行优先支持的项目。 农行有关负责人亦表示,农行将环评投资、企业或股东环保守法情况纳入信贷审查内容,严禁新增信贷资金介入违规项目,同时未经有关部门核准或环评未通过的项目,不予进入审查环节。 高耗能产业的盲目扩张,不仅牵涉到“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更关系到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长远问题。解决高耗能产业畸形发展问题,离不开金融、土地、规划、环保等多个环节。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有助于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最终也必将惠及银行自身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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