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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广州节水亮双锏 先限定用水量再推阶梯水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 00:51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谈佳隆

  广州开始铁腕“拧紧水龙”。

  在日益高涨的节水呼声中,广州先是于今年年初限定人均日用水量,现在又在推行阶梯水价。

  经过五年酝酿,广州市制订的《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送审稿)》(下称《条例》)正在紧锣密鼓的审批过程中,广州居民阶梯水价计量有望年内施行。《条例》一旦审议通过,意味着将可能影响到900万常住人口的日常生活。

  “水费又要涨了吗?”家住广州市景骏华庭一楼盘的张阿姨对网上看到的《条例》颇感意外。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不少广州市民对于《条例》和正在进行的广州市水价改革感到不可接受,甚至有人认为,阶梯式水价是一种变相提高水价的方式。

  据了解,早在去年1月1日,广州新的水价开始实施,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已从0.9元/立方米上涨至1.32元/立方米。张阿姨说:“当时的升幅已经达到了47% ,不知道这次又会弄出什么花样来。”

  超额水费归谁支配

  记者从广州市政园林局获悉,《条例》是一份落实2007年3月1日起试行两年的《广东省定额用水(试行)》(下称《定额》)方案的地区性法规。按照《定额》方案,广州居民每天人均用水量为210升,按照规定可上浮15%。

  210升是何概念?相当于11桶桶装饮用水;上浮15%,则意味着再加2桶不到。

  《定额》中提出,《定额》试行两年后,水利部门将考虑制定超定额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和水费的办法,探索和建立节约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的长效机制。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供水管理处处长、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王建平对《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表示:“因为种种原因(《条例》)上半年通过较难。我们希望,今年年内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二审稿并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据了解,该《条例》的制订是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在2002—2003年提议启动的,2004年报交广州市人大,在2005年至2006年的反复酝酿之后,《条例》草案已经过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目前,该《条例》(送审稿)已经是第18稿了。

  超额水费问题,是市民关注《条例》的一个焦点。

  从1983年开始,广州市针对工业用水企业采用了累进加价的水价制度,并把加价后的多征费用上缴广州市财政部门。不过,据记者了解,居民用水超额水费的具体去向在《条例》中仍未明朗。王建平处长也否认了把这部分差额上缴广州市财政的可能性。一些人据此推断,水价差额部分很有可能成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的收入。

  “既然此次《条例》出台的目的是为了节约用水,那么差额部分就应该用于节水,而不是把利益留给自来水公司。”一位市民对记者说。

  中山大学水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陈晓宏教授也认为此举不妥:“阶梯式水价加价是一定要做的。但是加价后的差额不应该给自来水公司,而是应该把这部分费用提供出来为居民更换相关的节水设备和用于相关的节水宣传。在计量到位、管理也到位的前提下,这部分费用应该在广州市政府的领导下设立专用帐户专款专用。”

  广州缺水原因:季节性+水质性

  记者在采访中从一些参与该《条例》制订的相关人士处得知,近几年来,广州水资源情况持续恶化,季节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重叠出现是《条例》出台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广州市年均降雨量达1800-2000毫米,其中70%的量集中在每年的4月到9月。近几年,随着广东地区也出现干旱,在每年10月至来年3月,广州流域进入枯水期,水流量就明显减少了,但一些地放污水排放还在持续,因此造成了水质性缺水的事实。

  根据广东省水文局公布的资料,广州市区现有的8座供水厂中,江村、石门、西村、石溪、白鹤洞5座水厂源水水质存在严重超标问题,氟化物、氨氮、粪大肠菌群、重金属等项目超标,长期达不到地表水环境Ⅲ类水质标准,已恶化为V类或劣于V类水质,特别是今年2月份,广州市的江村、石门和西村水厂水源地,水质状况为极差级别,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严重超标。

  参与广东省水利厅制订《定额》的陈晓宏教授认为,水质污染是广州需要采取节水措施的主要原因。他表示:“广州缺水的问题,核心的因素就是水质性缺水,通过我们的研究分析,这样的趋势在10年之内无法解决相关问题。如果广州上游水源地水质治理好,都能达到Ⅲ类水标准的的话,基本上就不存在季节性缺水的问题。”

  他补充介绍说:“广州来水总量并不少,但优质水不多。广州从佛山上游来水占到了广州总来水的60%,但只符合国家V类或者VI类水的标准。加上枯水期污水通过珠江因为回潮等自然原因难以将污水排出,污水比较容易倒灌入原有河道形成积淀,从根本上造成了广州水质性缺水的现状。而回潮的问题在国际上都是比较难解决的问题。”

  目前,广东省污水排放量中3/4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特别是佛山、广州、东莞等地区。广东省大多数江河都受到不同程度污染,部分河段特别是流经城市的河段污染严重,且呈加剧趋势。

  通过相关的观测数据,记者了解到,广州每天老八区(即不包括番禺、增城、从化等新设区)每日生活用水的用水量为380万吨用水,其中污水量占到了其中的80%,约300万吨,其中大部分都没有经过处理就排入河道,其主要原因是截污存在技术困难。

  不过,近几年来,广州市内一些企业已经开始投入大量资金开展了节水减排的工程,工业污水排放情况所改观。珠江啤酒、广州珠江钢铁、广州本田、浪奇实业、花园酒店、白云山制药等14家企业均开始着手采取各种措施实现节约用水。

  广州用水量仍在全国前列

  阶梯水价能否真正起到节约用水的目的,是法规制订者最为关心的问题。而广州市民则更关心此举会对自己的生活产生的影响。有居民担心,《条例》出台后,会不会连冲凉都得省了。

  王建平处长告诉记者:“《条例》的出台对于一般的广州市民的生活并不会影响。即使按照2020年我们制定的目标,对一般生活用水的影响也不是很大。”

  据广州水利局提供的数据,此次广州市定额210升(可上浮15%)的制定是在总量一定的基础上,按照广州市900万常住人口来计算的。2004年,广州居民人均日用水量为240升,2010年要实现人均日用水量220升目标,2020年的目标是218升。

  广州市水利局水资源处林少礼处长也表示,《条例》提供的水量是在充分考虑广州的人口量和工业承载力基础上得出的。在参与制定政策的过程中,也充分考虑了城市和农村的不同情况。像广州这样的特大城市,其居民用水可以在210升的基础上上浮15%,达到241.5升,其实已经很宽松了,足可以把流动人口的用水量计算进来。

  根据1999年出台的水利部水资源519号文《关于加强用水定额编制和管理的通知》水利部《工业及城市生活用水定额编制工作参考提纲》相关规定,与新疆、西藏、青海人均日用水量75—125升相比,广西、广东、海南三省份的人均用水量标准是在150—220升。以城市相比较,广州的人均日用水量210升(允许上浮15%)也远远高于北京的140升和上海的180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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