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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适时建立企业义务石油储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 22:24 CCTV《经济信息联播》
不少专家曾经建议,国际油价不断上涨,可以用国家的部分外汇储备来进行石油储备,这也是一个思路。事实上,我们国家已经开始了石油储备。另外,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我国企业也要参与储备石油。 据了解,起步初期,主要以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两大石油公司为主,但不排除其他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只要是在中国设立的石油公司都可以参与,储备量不低于企业所拥有的储备能力的30%。 目前我国已建立浙江镇海和舟山,辽宁大连、山东黄岛4个石油储备基地,总储油规模为1000万-1200万吨。其中,镇海基地已经于去年底开始储油,新一批的政府石油储备基地正在遴选。按照我国初步确定的30天石油储备规模算,每月需要保持在至少2000万吨的规模,因此企业参与石油储备,将能承担一半的储备量。 目前世界各国的石油储备有两种模式,一是美国的由国家独自承担的90天储备,一是日本的由国家和企业共同承担的170天储备。据了解,我国的具体做法将在随后出台的《国家石油储备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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